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蓝天保卫战2020年实施方案》《碧水保卫战2020年实施方案》《净土保卫战2020年实施方案》《青山保卫战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IM体育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蓝天保卫战2020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根据《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和《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调整优化四项结构、实施四个专项行动、强化十项保障措施,确保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33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明显下降。
二、调整优化四项结构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强化源头管控。完成全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化工、建材、有色、钢铁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市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资源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重点压减水泥(不含粉磨站)、防水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保温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等行业企业产能。(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境局等参与)
3.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创新监管方式,建立“散乱污”企业监管长效机制。落实排查整改责任,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坚决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市工信局牵头,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4.深化工业污染治理。落实《陕西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和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建立基本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年底前,完成国家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重点行业许可证核发。(市环境局牵头)
5.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市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等参与)
6.推动产业集群升级改造。针对特色企业集群,进一步梳理产业发展定位,确定发展规模及布局,建设清洁化企业集群。开展应急绩效B级以下企业提升A级行动,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推进重点企业提升改造。(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境局等参与)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7.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市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明显提高。(市发改委牵头)
8.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9.确保燃煤集中供热站清洁化运行。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市发改委牵头,市环境局、市城管局等参与)
10.实施锅炉综合整治。严格执行《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确保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对不具备拆改条件且长期封停不再使用的燃煤锅炉和已实施“煤改气”改造但天然气供应暂不稳定保留应急备用的燃煤锅炉,在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市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11.加强煤质监管。严防劣质燃煤散烧,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确保生产、流通的洁净煤符合标准。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洁净煤生产、销售环节为重点,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革委、市公安局、市环境局、市交通局等参与)
12.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秆和果树枝等原料利用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严格落实“以气定改”政策,新增天然气气量优先用于居民生活用气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期间实行“压非保民”。(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环境局、市城管局等参与)
(三)积极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14.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加大货运铁路建设投入力度,2020年采暖季前,电力、钢铁等重点企业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并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市交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境局等参与)
15.推进柴油车深度治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全程监控模式,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对于具备深度治理条件的柴油车,鼓励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且稳定达标排放的柴油车,可在定期排放检验时免于上线检测。(市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参与)
16.完成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任务。基本完成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淘汰任务。2020年年底前,全市累计淘汰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700辆、“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20辆。(市公安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17.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市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18.加快车辆结构升级。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等参与)
19.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市公安局牵头,市环境局、市交通局等参与)
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维护(I/M)制度,在用机动车排放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市交通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20.开展油品质量检查。依法取缔“黑加油站点”,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21.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持续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在用工程机械,禁止在划定禁止使用区域内使用。重点加强对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严查工程机械超标排放和冒黑烟现象。(市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参与)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22.严格城市建筑施工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体系。城市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厂区绿化“七个百分之百”。5000平方米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当地住建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市住建局牵头)
渣土车完成密闭化改装改造,达到运输过程无扬尘、无遗漏、无抛洒要求,未达到改造升级要求的渣土车辆不得从事渣土运输活动。(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等参与)
23.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强化道路扬尘管控,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城市周边道路、城市支路等,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提高清扫频次;主次干路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大幅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加强城市及周边道路两侧裸土、长期闲置土地绿化、硬化,对城市周边及物流园区周边等地柴油货车临时停车场实施路面硬化。(市城管局牵头,市交通局等参与)
24.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城区、城乡接合部等各类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要采取苫盖等有效抑尘措施,灰堆、渣土堆要及时清运。严格落实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市工信局负责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监管、市住建局负责建筑企业物料堆场扬尘监管、市环境局负责煤炭等经营单位物料堆场扬尘监管)
25.严控露天焚烧。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网格化制度,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市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26.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落实《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以开山采石、粘土砖厂专项整治为抓手,以违法违规开采和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为重点,全面开展各类露天矿山专项整治,确保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加强矸石山治理。(市资源局牵头,市环境局等参与)
27.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提高化肥有效利用率。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贮存、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环境局等参与)
三、实施四个专项行动
(一)实施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
28.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实施《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境局等参与)
29.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环境局等参与)
30.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积极开展化工、水泥、有色、建材等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加大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无组织排放。(市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参与)
(二)实施VOCs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31.持续开展VOCs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落实《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年)》,各县区按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要求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持续开展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电子制造、工程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存储、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市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等参与)
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全面规范治理露天烧烤污染,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市城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32.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大力使用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在技术成熟的家具、整车生产、机械设备制造、汽修、印刷等行业,推进企业全面实施源头替代。(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三)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专项行动。
33.深入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按照《陕西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要求,根据行业排放特征实行“超低改造一批、达标治理一批、淘汰落后一批”,加快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实施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治理、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市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等参与)
34.加强评估监督。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环保改造技术。企业经评估确认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电价等激励政策,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执行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市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参与)
(四)实施秋冬季攻坚专项行动。
35.着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将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行业、落实到企业。各县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措施,确保各项治理任务落实到位。(市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等参与)
36.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严格按照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分别不低于10%、20%、30%的要求,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坚持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的原则,细化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市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参与)
四、强化十项保障措施
37.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高新区(商丹园区)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职责分工,加强跟踪督促,加大支持力度,指导各县区、高新区落实任务目标。(市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38.完善经济政策体系。中央、省级大气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散煤治理、锅炉综合整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领域。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市财政局牵头,市工信局、市环境局、市交通局、市税务局等参与)
39.健全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建设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市环境局牵头)
40.强化科技基础支撑。开展中心城区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开展“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市环境局牵头,市气象局参与)
推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重点开展区域性臭氧形成机理与控制路径研究、应急管控措施评估、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技术研发和应用等。(市科技局牵头,市气象局参与)
41.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坚持铁腕治污,严格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弄虚作假等行为,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持证排污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加密执法检查频次,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实现科技执法、精准执法。(市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等参与)
42.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检查。抓好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整改。综合运用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检查“五步法”监管机制。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不当、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县区,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检查,强化问责。(市环境局牵头)
43.严格考核问责。将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评估。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县区,市环境局公开约谈其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取消市级授予的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县区,由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开约谈其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市环境局牵头,市委组织部等参与)
44.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公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对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市环境局牵头)
45.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与健康防护知识,宣传大气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治理成效等。建立重污染天气宣传报道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环境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各有关部门参与)
46.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创新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探索建立环保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强化社会力量监督。大力推行绿色消费,提倡绿色居住,倡导绿色出行,构建全民参与的大气污染治理格局。(市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附件:1.2020年各县区空气质量考核指标
2.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2020年各县区空气质量考核指标
指标
县区 |
优良天数
(天) |
PM2.5浓度
(微克/立方米) |
PM10浓度
(微克/立方米) |
商州 |
331 |
35 |
65 |
洛南 |
325 |
37 |
66 |
丹凤 |
331 |
35 |
65 |
商南 |
325 |
37 |
66 |
山阳 |
337 |
31 |
53 |
镇安 |
337 |
31 |
53 |
柞水 |
337 |
31 |
53 |
附件2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发改委)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
2020年12月 |
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市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明显提高。 |
实施散煤治理 |
2020年
采暖期前 |
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煤则煤,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 |
确保燃煤集中供热站清洁化运行 |
2020年12月 |
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 |
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
2020年12月 |
实施《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 |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
2020年12月 |
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
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 |
2020年12月 |
严格落实“以气定改”政策,新增天然气气量优先用于居民生活用气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 |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科技局)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强化科技基础支撑 |
2020年12月 |
推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重点开展区域性臭氧形成机理与控制路径研究、应急管控措施评估、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技术研发和应用等。 |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工信局)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
2020年12月 |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重点压减水泥(不含粉磨站)、防水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保温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等行业企业产能。 |
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 |
2020年12月 |
实施《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 |
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
2020年12月 |
建立“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监管长效机制。落实排查整改责任,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 |
加快车辆结构升级 |
2020年12月 |
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推进辖区物流集散地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建设。 |
物料堆场扬尘监管 |
2020年12月 |
加强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监管。 |
推动产业集群升级改造 |
2020年12月 |
针对特色企业集群,进一步梳理产业发展定位,确定发展规模及布局,建设清洁化企业集群。开展应急绩效B级及以下企业提升A级行动,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推进重点企业提升改造。 |
加大源头替代力度 |
2020年12月 |
大力使用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在技术成熟的家具、整车生产、机械设备制造、汽修、印刷等行业,推进企业全面实施源头替代。 |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公安局)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完成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任务 |
2020年12月 |
2020年年底前,累计淘汰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700辆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淘20辆。 |
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 |
2020年12月 |
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 |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财政局)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完善经济政策体系 |
2020年12月 |
加大对蓝天保卫战的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锅炉综合整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 |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资源局)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
2020年12月 |
落实《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以开山采石、粘土砖厂专项整治为抓手,以违法违规开采和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为重点,全面开展各类露天矿山专项整治,确保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加强矸石山治理。 |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环境局)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
2020年12月 |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建立基本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国家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重点行业许可证核发,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 |
强化工业企业
无组织排放管控 |
2020年12月 |
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 |
推进工业炉窑
污染深度治理 |
2020年12月 |
积极开展化工、水泥、有色、建材等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 |
实施VOCs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
2020年12月 |
持续开展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电子制造、工程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
实施锅炉综合整治 |
2020年12月 |
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
着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 |
2020年12月 |
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将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行业、落实到企业。 |
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 |
2020年9月 |
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 |
健全环境监测监控网络 |
2020年12月 |
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建设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每月对县(区)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 |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持续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在用工程机械,禁止在划定禁止使用区域内使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严查工程机械超标排放和冒黑烟现象。 |
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 |
2020年12月 |
坚持铁腕治污,严格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加密执法检查频次,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实现科技执法、精准执法,在春季开展扬尘和工业无组织排放,夏季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夏秋季开展秸秆禁烧、秋季开展工业炉窑、冬防期开展以涉煤污染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情况等专项执法工作。 |
强化科技基础支撑 |
2020年12月 |
开展中心城区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开展“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 |
严控露天焚烧 |
2020年12月 |
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网格化制度,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
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 |
2020年12月 |
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 |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住建局)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严格城市建筑施工扬尘监管 |
2020年12月 |
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并定期动态更新。建筑施工工地做到“七个百分之百”。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当地住建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
加强建筑企业物料堆场扬尘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落实建筑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 |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城管局)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加强渣土车监管 |
2020年12月 |
渣土车完成密闭化改装改造,达到运输过程无扬尘、无遗漏、无抛洒要求,未达到改造升级要求的渣土车辆不得从事渣土运输活动。 |
控制道路扬尘监管 |
2020年12月 |
强化道路扬尘管控,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提高清扫频次;主次干路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大幅降低道路积尘负荷。 |
加快车辆结构升级 |
2020年12月 |
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
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 |
2020年12月 |
全面规范治理露天烧烤污染,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 |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交通局)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 |
2020年12月 |
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维护(I/M)制度,在用机动车排放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 |
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 |
2020年12月 |
实施《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加快陕西商山物流园区多式联运项目建设。 |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农业农村局)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 |
2020年12月 |
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提高化肥有效利用率。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贮存、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 |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
2020年12月 |
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商务局)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开展油品质量检查 |
2020年12月 |
依法取缔“黑加油站点”,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 |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市场监管局)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加强煤质监管 |
2020年12月 |
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实现城乡集中售煤点煤质监督抽查的全覆盖。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商州区)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
2020年12月 |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 |
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
2020年12月 |
落实排查整改责任,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确保“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动态清零。定期报送新增“散乱污”企业和已整治企业名单。 |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
2020年12月 |
开展排污许可证和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完成1家企业深度治理。 |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 |
2020年12月 |
对1家企业无组织排放进行治理。 |
实施锅炉综合整治 |
2020年12月 |
严格执行《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对超标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
严防燃煤散烧 |
2020年12月 |
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 |
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
2020年12月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
积极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
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 |
2020年12月 |
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
完成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任务 |
2020年12月 |
完成市上下达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任务。 |
加快车辆结构升级 |
2020年12月 |
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推进辖区物流集散地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建设。 |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大执法监管力度。6月1日前,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禁止在划定区域内使用。 |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
严格施工扬尘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要求,定期动态更新施工工地管理清单。 |
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
2020年12月 |
城区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6%以上。 |
实施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 |
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 |
2020年12月 |
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 |
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
2020年12月 |
完成工业炉窑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
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 |
2020年12月 |
3家企业完成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 |
实施VOCs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
系统推进VOCs污染整治 |
2020年12月 |
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完成2个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项目(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 |
加大源头替代力度 |
2020年12月 |
实施源头替代。 |
实施秋冬季攻坚专项行动 |
着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 |
2020年11月 |
制定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
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 |
2020年9月 |
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 |
保障措施 |
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 |
2020年12月 |
在春季开展扬尘和工业无组织排放,夏季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夏秋季开展秸秆禁烧、秋季开展工业窑炉、冬防期开展以涉煤污染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情况等专项执法工作。 |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洛南县)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
2020年12月 |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 |
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
2020年12月 |
落实排查整改责任,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确保“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动态清零。定期报送新增“散乱污”企业和已整治企业名单。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
2020年12月 |
开展排污许可证和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 |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 |
2020年12月 |
开展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 |
实施锅炉综合整治 |
2020年12月 |
严格执行《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对超标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
严防燃煤散烧 |
2020年12月 |
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 |
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
2020年12月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
积极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
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 |
2020年12月 |
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
完成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任务 |
2020年12月 |
完成市上下达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任务。 |
加快车辆结构升级 |
2020年12月 |
建成区公交车5辆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推进辖区物流集散地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建设。 |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大执法监管力度。6月1日前,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禁止在划定区域内使用。 |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
严格施工扬尘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要求,定期动态更新施工工地管理清单。 |
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
2020年12月 |
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1%以上。 |
实施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 |
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 |
2020年12月 |
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 |
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
2020年12月 |
加快工业炉窑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
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 |
2020年12月 |
加快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 |
实施VOCs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
系统推进VOCs污染整治 |
2020年12月 |
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完成6个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项目(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 |
加大源头替代力度 |
2020年12月 |
实施源头替代。 |
实施秋冬季攻坚专项行动 |
着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 |
2020年11月 |
制定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
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 |
2020年9月 |
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 |
保障措施 |
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 |
2020年12月 |
在春季开展扬尘和工业无组织排放,夏季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夏秋季开展秸秆禁烧、秋季开展工业窑炉、冬防期开展以涉煤污染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情况等专项执法工作。 |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丹凤县)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
2020年12月 |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 |
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
2020年12月 |
落实排查整改责任,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确保“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动态清零。定期报送新增“散乱污”企业和已整治企业名单。 |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
2020年12月 |
开展排污许可证和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 |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 |
2020年12月 |
对2家企业无组织排放进行治理。 |
实施锅炉综合整治 |
2020年12月 |
完成城市建成区9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严格执行《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对超标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
严防燃煤散烧 |
2020年12月 |
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 |
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
2020年12月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
积极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
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 |
2020年12月 |
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加1万吨,加快1个重点项目建设。 |
完成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任务 |
2020年12月 |
完成市上下达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任务。 |
加快车辆结构升级 |
2020年12月 |
建成区公交车10辆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推进辖区物流集散地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建设。 |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大执法监管力度。6月1日前,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禁止在划定区域内使用。 |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
严格施工扬尘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要求,定期动态更新施工工地管理清单。 |
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
2020年12月 |
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1%以上。 |
实施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 |
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 |
2020年12月 |
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 |
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
2020年12月 |
加快工业炉窑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
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 |
2020年12月 |
加快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 |
实施VOCs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
系统推进VOCs污染整治 |
2020年12月 |
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完成2个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项目(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 |
加大源头替代力度 |
2020年12月 |
实施源头替代。 |
实施秋冬季攻坚专项行动 |
着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 |
2020年11月 |
制定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
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 |
2020年9月 |
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 |
保障措施 |
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 |
2020年12月 |
在春季开展扬尘和工业无组织排放,夏季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夏秋季开展秸秆禁烧、秋季开展工业窑炉、冬防期开展以涉煤污染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情况等专项执法工作。 |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商南县)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
2020年12月 |
压减水泥行业产能1.5万吨。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 |
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
2020年12月 |
落实排查整改责任,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确保“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动态清零。定期报送新增“散乱污”企业和已整治企业名单。 |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
2020年12月 |
开展排污许可证和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完成2家企业深度治理。 |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 |
2020年12月 |
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 |
实施锅炉综合整治 |
2020年12月 |
完成城市建成区2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严格执行《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对超标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
严防燃煤散烧 |
2020年12月 |
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 |
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
2020年12月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
积极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
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 |
2020年12月 |
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加2万吨,加快2个重点项目建设。 |
完成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任务 |
2020年12月 |
完成市上下达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任务。 |
加快车辆结构升级 |
2020年12月 |
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推进辖区物流集散地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建设。 |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大执法监管力度。6月1日前,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禁止在划定区域内使用。 |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
严格施工扬尘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要求,定期动态更新施工工地管理清单。 |
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
2020年12月 |
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1%以上。 |
实施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 |
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 |
2020年12月 |
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 |
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
2020年12月 |
3家企业完成工业炉窑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
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 |
2020年12月 |
加快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 |
实施VOCs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
系统推进VOCs污染整治 |
2020年12月 |
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完成1个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项目(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 |
加大源头替代力度 |
2020年12月 |
1家企业实施源头替代。 |
实施秋冬季攻坚专项行动 |
着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 |
2020年11月 |
制定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
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 |
2020年9月 |
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 |
保障措施 |
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 |
2020年12月 |
在春季开展扬尘和工业无组织排放,夏季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夏秋季开展秸秆禁烧、秋季开展工业窑炉、冬防期开展以涉煤污染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情况等专项执法工作。 |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山阳县)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
2020年12月 |
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 |
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
2020年12月 |
落实排查整改责任,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确保“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动态清零。定期报送新增“散乱污”企业和已整治企业名单。 |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
2020年12月 |
开展排污许可证和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 |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 |
2020年12月 |
对5家企业无组织排放进行治理。 |
实施锅炉综合整治 |
2020年12月 |
淘汰城市建成区6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对2台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严格执行《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对超标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
严防燃煤散烧 |
2020年12月 |
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 |
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
2020年12月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
积极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
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 |
2020年12月 |
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
完成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任务 |
2020年12月 |
完成市上下达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任务。 |
加快车辆结构升级 |
2020年12月 |
建成区公交车13辆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积极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大执法监管力度。6月1日前,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禁止在划定区域内使用。 |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
严格施工扬尘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要求,定期动态更新施工工地管理清单。 |
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
2020年12月 |
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81%以上。 |
实施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 |
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 |
2020年12月 |
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 |
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
2020年12月 |
加快工业炉窑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
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 |
2020年12月 |
加快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 |
实施VOCs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
系统推进VOCs污染整治 |
2020年12月 |
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完成3个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项目(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 |
加大源头替代力度 |
2020年12月 |
实施源头替代。 |
实施秋冬季攻坚专项行动 |
着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 |
2020年11月 |
制定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
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 |
2020年9月 |
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 |
保障措施 |
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 |
2020年12月 |
在春季开展扬尘和工业无组织排放,夏季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夏秋季开展秸秆禁烧、秋季开展工业窑炉、冬防期开展以涉煤污染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情况等专项执法工作。 |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镇安县)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
2020年12月 |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 |
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
2020年12月 |
落实排查整改责任,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确保“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动态清零。定期报送新增“散乱污”企业和已整治企业名单。 |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
2020年12月 |
开展排污许可证和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 |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 |
2020年12月 |
对1家企业无组织排放进行治理。 |
实施锅炉综合整治 |
2020年12月 |
严格执行《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对超标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
严防燃煤散烧 |
2020年12月 |
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 |
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
2020年12月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
积极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
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 |
2020年12月 |
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
完成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任务 |
2020年12月 |
完成市上下达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任务。 |
加快车辆结构升级 |
2020年12月 |
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推进辖区物流集散地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建设。 |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大执法监管力度。6月1日前,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禁止在划定区域内使用。 |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
严格施工扬尘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要求,定期动态更新施工工地管理清单。 |
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
2020年12月 |
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1%以上。 |
实施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 |
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 |
2020年12月 |
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 |
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
2020年12月 |
加快工业炉窑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
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 |
2020年12月 |
加快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 |
实施VOCs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
系统推进VOCs污染整治 |
2020年12月 |
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完成1个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项目(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 |
加大源头替代力度 |
2020年12月 |
实施源头替代。 |
实施秋冬季攻坚专项行动 |
着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 |
2020年11月 |
制定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
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 |
2020年9月 |
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 |
保障措施 |
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 |
2020年12月 |
在春季开展扬尘和工业无组织排放,夏季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夏秋季开展秸秆禁烧、秋季开展工业窑炉、冬防期开展以涉煤污染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情况等专项执法工作。 |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柞水县)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
2020年12月 |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 |
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
2020年12月 |
落实排查整改责任,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确保“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动态清零。定期报送新增“散乱污”企业和已整治企业名单。 |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
2020年12月 |
开展排污许可证和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完成1家企业深度治理。 |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 |
2020年12月 |
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 |
实施锅炉综合整治 |
2020年12月 |
完成城市建成区12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严格执行《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对超标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
严防燃煤散烧 |
2020年12月 |
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 |
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
2020年12月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
积极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
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 |
2020年12月 |
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加20万吨。 |
完成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任务 |
2020年12月 |
完成市上下达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任务。 |
加快车辆结构升级 |
2020年12月 |
建成区公交车1辆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推进辖区物流集散地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建设。 |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大执法监管力度。6月1日前,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禁止在划定区域内使用。 |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
严格施工扬尘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要求,定期动态更新施工工地管理清单。 |
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
2020年12月 |
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1%以上。 |
实施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 |
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 |
2020年12月 |
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 |
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
2020年12月 |
加快工业炉窑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
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 |
2020年12月 |
1家企业完成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 |
实施VOCs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
系统推进VOCs污染整治 |
2020年12月 |
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完成3个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项目(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 |
加大源头替代力度 |
2020年12月 |
实施源头替代。 |
实施秋冬季攻坚专项行动 |
着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 |
2020年11月 |
制定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
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 |
2020年9月 |
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 |
保障措施 |
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 |
2020年12月 |
在春季开展扬尘和工业无组织排放,夏季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夏秋季开展秸秆禁烧、秋季开展工业窑炉、冬防期开展以涉煤污染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情况等专项执法工作。 |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高新区<商丹园区>)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
2020年12月 |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 |
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
2020年12月 |
落实排查整改责任,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确保“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动态清零。定期报送新增“散乱污”企业和已整治企业名单。 |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
2020年12月 |
开展排污许可证和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 |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 |
2020年12月 |
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 |
实施锅炉综合整治 |
2020年12月 |
确保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严格执行《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对超标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
严防燃煤散烧 |
2020年12月 |
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 |
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
2020年12月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
积极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
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 |
2020年12月 |
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
完成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任务 |
2020年12月 |
完成市上下达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任务。 |
加快车辆结构升级 |
2020年12月 |
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推进辖区物流集散地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建设。 |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大执法监管力度。6月1日前,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禁止在划定区域内使用。 |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
严格施工扬尘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要求,定期动态更新施工工地管理清单。 |
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
2020年12月 |
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6%以上。 |
实施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 |
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 |
2020年12月 |
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 |
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
2020年12月 |
加快工业炉窑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
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 |
2020年12月 |
加快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 |
实施VOCs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
系统推进VOCs污染整治 |
2020年12月 |
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完成2个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项目(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 |
加大源头替代力度 |
2020年12月 |
实施源头替代。 |
实施秋冬季攻坚专项行动 |
着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 |
2020年11月 |
制定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
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 |
2020年9月 |
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 |
保障措施 |
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 |
2020年12月 |
在春季开展扬尘和工业无组织排放,夏季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夏秋季开展秸秆禁烧、秋季开展工业窑炉、冬防期开展以涉煤污染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情况等专项执法工作。 |
碧水保卫战2020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根据《陕西省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年底,丹江、洛河、南秦河、乾佑河、金钱河、银花河、板桥河、滔河、谢家河、旬河等10条河流地表水水质达到功能区划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且极差比例控制在16.3%左右。
二、重点工作
通过深化重点流域、饮用水源、黑臭水体、入河排污口、地下水污染、工业聚集区等六项治理,提升水污染防治、水资源利用、水风险防范三大水平,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水资源配置、制度保障三大体系,促进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积极谋划“十四五”工作,为我市绿色发展提供水生态环境保障。
(一)深化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汉丹江等流域要积极实施《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构建河湖滨污染缓冲带等生态屏障,控制面源总氮污染。洛河流域要紧盯问题断面,对没有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水体,实施“一河一策”和“一断一策”达标方案,不断提升流域水质。2020年6月,配合完成陕西省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市水利局牵头,参与部门参照《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深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围绕饮水安全目标,合理规划布局,开展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市环境局牵头)
针对不达标水源地,持续开展水源地综合整治,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市水利局牵头)
(三)深化重点(黑臭)水体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城市重点(黑臭)水体整治,每半年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对新发现重点(黑臭)水体加快治理,对完成治理的加强保护,实现重点(黑臭)水体治理长制久清;强化重点(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水质监测,形成问题清单,巩固治理效果。(市城管局牵头)
(四)深化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
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完善入河排污口清单,开展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与溯源分析,有序推进排污口清理整治。2020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县城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市环境局牵头)
(五)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
落实《陕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开展全市地下水污染分区划定工作,提出防治措施。加快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对已报废的矿井、钻井和取水井逐步实施封井回填。2020年年底前,整合优化已有监测体系,初步形成覆盖全市主要城镇、工矿企业分布区域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和数据报送制度。(市环境局牵头)
(六)深化工业聚集区管理。
建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规范运行,确保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维与联网。加快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行和联网。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2020年年底前,工业集聚区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市工信局牵头)
(七)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
完善城镇排污基础设施,提高污水集中收集效能。针对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问题,制定实施“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推进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扩建工程建设,鼓励有条件地区在污水厂出水口处建设人工水质净化工程。到2020年年底,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牵头)
优先选用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加快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2020年年底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市城管局牵头)
(八)提升水资源利用水平。
促进工业节水。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20%的企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市水利局牵头)
大力先进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新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市工信局牵头)
加强城镇节水。到2020年年底,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达到40%以上;我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市城管局牵头)
发展农业节水。到2020年年底,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全市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九)提升水风险防范水平。
加强涉水涉重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次生环境风险防控。持续推进尾矿库治理和修复,实行尾矿库闭库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市应急局牵头)
(十)调整优化高耗水行业结构和布局。
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市发改委牵头)
依法依规,持续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市工信局牵头)
(十一)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
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到2020年年底,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52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0%、15%。优化配置水资源,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市水利局牵头)
(十二)优化制度保障体系。
落实《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2020年年底前,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市发改委牵头)
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2020年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工作。(市环境局牵头)
(十三)开展“十四五”国考断面分析研判。
根据“十四五”拟新增国考断面位置,明确汇水区域,开展水质监测,收集水质数据,参照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查找差距,排查汇水区污染源,建立问题清单。加大丹江丹凤下、淅川荆紫关和金钱河玉皇滩上游区域污染防治力度,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市环境局牵头)
三、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工作调度。各县区(包括高新区<商丹园区>,下同)要按照本方案,完善保障措施,合理安排重点任务和治理项目,落实资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环境局备案。每月30日前,各县区和市级各相关部门向市环境局报送本月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市环境局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区或部门进行通报。2020年12月15日前,各县区和市级各相关部门将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自查报告和终期考核自查报告报市环境局。(市环境局牵头)
(十五)加快推进工作。各县区和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目标要求和任务部署,认真梳理工作落实情况,查缺补漏,建立未落实目标任务清单,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市环境局牵头)
(十六)加强监管执法。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用水单位、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通过开展专项执法、专项督查、明查暗访、曝光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确保“一江清水供京津”。(市环境局牵头)
(十七)严格考核问责。市环境局对照环保目标责任书及本方案,对各县区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县区,除暂停审批和核准其新增排放水污染物的项目外,要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报请市政府领导约谈县区政府主要责任人,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环境局牵头)
(十八)加大宣传力度。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曝光突出环境问题,报道整改进展情况。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教育设施和场所建设,培育普及生态文化。2020年年底前,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市委宣传部牵头)
(十九)加强信息公开。各县区每月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红黄牌”企业名单、达标方案实施、重点(黑臭)水体治理、区域水环境质量、重点排污单位等情况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每季度公布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市环境局牵头)
附件:1.地表水2020年水质目标
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
3.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目标清单
4.工业集聚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清单
5.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地表水2020年水质目标
序号 |
地市 |
县区 |
所属
流域 |
所属
水系 |
所在水
体名称 |
断面名称 |
经度 |
纬度 |
目标 |
断面
类别 |
备注 |
度 |
分 |
秒 |
度 |
分 |
秒 |
2020年 |
1 |
|
商州区 |
长江流域 |
丹江 |
丹江 |
峡口 |
109 |
42 |
43 |
34 |
02 |
04 |
Ⅱ |
省控 |
|
2 |
|
商州区 |
长江流域 |
丹江 |
丹江 |
构峪口 |
109 |
49 |
38 |
33 |
56 |
47 |
Ⅱ |
国控 |
|
3 |
|
商州区 |
长江流域 |
丹江 |
丹江 |
麻街 |
109 |
50 |
39 |
33 |
56 |
24 |
Ⅱ |
市控 |
|
4 |
|
商州区 |
长江流域 |
丹江 |
丹江 |
雷家坡 |
110 |
10 |
37 |
33 |
44 |
46 |
Ⅱ |
国控 |
县域出境 |
5 |
|
商州区 |
长江流域 |
丹江 |
南秦河 |
杨峪河桥 |
109 |
51 |
49.1 |
33 |
51 |
47.4 |
Ⅲ |
省控 |
|
6 |
|
商州区 |
长江流域 |
丹江 |
板桥河 |
两岔河 |
109 |
57 |
4.1 |
33 |
57 |
33.5 |
Ⅱ |
市控 |
|
7 |
|
洛南县 |
黄河流域 |
伊洛河 |
洛河 |
灵口水文站 |
109 |
28 |
53.6 |
34 |
4 |
59.5 |
Ⅱ |
国控 |
出省境 |
8 |
|
洛南县 |
黄河流域 |
伊洛河 |
洛河 |
官桥 |
110 |
7 |
50.2 |
24 |
05 |
02 |
Ⅲ |
省控 |
|
9 |
|
丹凤县 |
长江流域 |
丹江 |
丹江 |
丹凤下5㎞ |
110 |
20 |
12 |
33 |
42 |
0 |
Ⅲ |
国控 |
|
10 |
|
丹凤县 |
长江流域 |
丹江 |
丹江 |
雷家洞 |
110 |
28 |
11 |
33 |
27 |
43 |
Ⅱ |
省控 |
县域出境 |
11 |
|
商南县 |
长江流域 |
丹江 |
丹江 |
湘河 |
110 |
54 |
55 |
33 |
18 |
05 |
Ⅱ |
省控 |
县域出境 |
12 |
|
商南县 |
长江流域 |
丹江 |
滔河 |
滔河 |
110 |
43 |
1.6 |
33 |
11 |
37.7 |
Ⅱ |
省控 |
出省境 |
13 |
南阳市 |
|
长江流域 |
丹江 |
丹江 |
淅川荆紫关 |
|
|
|
|
|
|
Ⅱ |
国控 |
出省境 |
14 |
|
山阳县 |
长江流域 |
汉江 |
金钱河 |
漫川关 |
110 |
2 |
11.7 |
33 |
12 |
14.4 |
Ⅱ |
省控 |
出省境 |
15 |
十堰市 |
|
长江流域 |
汉江 |
金钱河 |
玉皇滩 |
|
|
|
|
|
|
Ⅱ |
国控 |
出省境 |
16 |
|
山阳县 |
长江流域 |
汉江 |
谢家河 |
谢家河 |
110 |
21 |
47.7 |
33 |
11 |
23.4 |
Ⅱ |
省控 |
出省境 |
17 |
|
山阳县 |
长江流域 |
丹江 |
银花河 |
土门 |
110 |
22 |
46 |
33 |
27 |
18 |
Ⅱ |
省控 |
县域出境 |
18 |
|
镇安县 |
长江流域 |
汉江 |
乾佑河 |
青铜关 |
109 |
07 |
49.1 |
33 |
10 |
5.6 |
Ⅱ |
省控 |
出市境 |
19 |
|
镇安县 |
长江流域 |
汉江 |
旬河 |
小川口 |
108 |
44 |
48.4 |
33 |
32 |
34.4 |
Ⅱ |
省控 |
|
20 |
安康市 |
旬阳县 |
长江流域 |
汉江 |
旬河 |
旬河入安康 |
|
|
|
|
|
|
Ⅱ |
省控 |
出市境 |
21 |
|
柞水县 |
长江流域 |
汉江 |
金钱河 |
柴庄 |
109 |
34 |
56 |
33 |
26 |
45 |
Ⅱ |
省控 |
县域出境 |
22 |
|
柞水县 |
长江流域 |
汉江 |
乾佑河 |
古道岭 |
109 |
10 |
54 |
33 |
37 |
49 |
Ⅱ |
省控 |
县域出境 |
附件2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
序
号 |
省区 |
地市 |
县区 |
所属
流域 |
所属
水系 |
所在水
体名称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型 |
服务人口(万人) |
水质目标 |
备注 |
1 |
陕西省 |
|
商州区 |
长江 |
丹江 |
丹江 |
地下
饮用水源地 |
地下水 |
22 |
Ⅲ |
|
2 |
陕西省 |
|
商州区 |
长江 |
丹江 |
丹江 |
二龙山
水库水源地 |
水库型 |
30 |
Ⅱ |
|
3 |
陕西省 |
|
洛南县 |
黄河 |
洛河 |
洛河 |
洛南县洛河上游及李村水库饮用水源地 |
河流型 |
14 |
Ⅱ |
|
4 |
陕西省 |
|
丹凤县 |
长江 |
丹江 |
涌峪河 |
丹凤县龙潭水库
饮用水水源地 |
水库型 |
6.7 |
Ⅱ |
|
5 |
陕西省 |
|
商南县 |
长江 |
丹江 |
县河 |
商南县县河水库
饮用水源地 |
水库型 |
5.8 |
Ⅱ |
|
6 |
陕西省 |
|
山阳县 |
长江 |
金钱河 |
县河 |
山阳县薛家沟
饮用水水源地 |
水库型 |
4.1 |
Ⅱ |
|
7 |
陕西省 |
|
山阳县 |
长江 |
金钱河 |
县河 |
山阳县邹家湾饮用水源地 |
地下水 |
2.5 |
Ⅲ |
|
8 |
陕西省 |
|
镇安县 |
长江 |
汉江 |
镇安河 |
镇安县城区水源地 |
河流型 |
4.4 |
Ⅱ |
|
9 |
陕西省 |
|
柞水县 |
长江 |
汉江 |
乾佑河 |
柞水县城市集中
饮用水源地 |
河流型 |
3 |
Ⅱ |
|
附件3
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目标清单
序
号 |
区
县 |
所属
流域 |
所属
水系 |
所在
水体
名称 |
点位
名称 |
井深
(米) |
含水层
类型 |
经度 |
纬度 |
2020年目标 |
主要
超标
指标 |
超标
原因 |
预计
达标
年度 |
备
注 |
度 |
分 |
秒 |
度 |
分 |
秒 |
水质
类别 |
综合
评价 |
1 |
商州区 |
长江流域 |
丹江 |
丹江 |
城东井 |
16 |
孔隙水 |
109 |
54 |
43 |
33 |
53 |
02 |
Ⅲ |
达标 |
无 |
无 |
无 |
|
2 |
商州区 |
长江流域 |
丹江 |
丹江 |
城西井 |
16 |
孔隙水 |
109 |
55 |
57 |
33 |
51 |
42 |
Ⅲ |
达标 |
无 |
无 |
无 |
|
3 |
洛南县 |
黄河流域 |
伊洛河 |
县河 |
城关张曹村 |
4.2 |
浅层地表水 |
110 |
08 |
45 |
34 |
06 |
01 |
Ⅱ |
达标 |
无 |
无 |
无 |
|
4 |
洛南县 |
黄河流域 |
伊洛河 |
县河 |
城关柏槐村 |
9.0 |
浅层地表水 |
110 |
08 |
02 |
34 |
05 |
14 |
Ⅱ |
达标 |
无 |
无 |
无 |
|
5 |
洛南县 |
黄河流域 |
伊洛河 |
石门河 |
石门石门街 |
7.68 |
浅层地表水 |
110 |
29 |
26 |
34 |
12 |
23 |
Ⅱ |
达标 |
无 |
无 |
无 |
|
6 |
山阳县 |
长江流域 |
金钱河 |
县河 |
邹家湾饮用
水源地 |
13.5 |
浅层地表水 |
109 |
53 |
19.9 |
33 |
31 |
41.1 |
Ⅲ |
达标 |
无 |
无 |
无 |
|
7 |
镇安县 |
长江流域 |
汉江 |
县河 |
县河地下水监测点(2A01) |
6.7 |
浅层地表水 |
101 |
30 |
55 |
27 |
10 |
50 |
Ⅱ |
达标 |
无 |
无 |
无 |
|
附件4
工业集聚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清单
序号 |
县区 |
所属流域 |
所属水系 |
工业聚集区 |
名单 |
目标 |
1 |
商州区 |
长江流域 |
丹江 |
商州区荆河生态工业园 |
建成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
2 |
洛南县 |
黄河流域 |
洛河 |
洛南县县域工业集中区 |
3 |
丹凤县 |
长江流域 |
丹江 |
丹凤县县域工业集中区 |
4 |
商南县 |
长江流域 |
丹江 |
商南县工业园区 |
5 |
山阳县 |
长江流域 |
金钱河 |
山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6 |
镇安县 |
长江流域 |
乾佑河 |
镇安县县域工业集中区 |
7 |
柞水县 |
长江流域 |
金钱河 |
柞水县小岭工业园区 |
8 |
高新区
(商丹园区) |
长江流域 |
丹江 |
商丹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附件5
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发改委)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调整优化高耗水行业结构和布局 |
调整优化高耗水行业结构和布局 |
2020年12月 |
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 |
优化制度保障体系 |
完善收费政策 |
2020年12月 |
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工信局)
一、工作任务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工业聚集区管理 |
建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规范运行,确保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维与联网 |
2020年12月 |
加快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行和联网。 |
工业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 |
2020年12月 |
工业集聚区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 |
提升水资源利用水平 |
促进工业节水 |
2020年12月 |
大力先进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新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 |
调整优化高耗水行业结构和布局 |
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
2020年12月 |
依法依规,持续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
二、督办任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投资估算
(万元) |
所在流域 |
责任单位 |
1 |
商州区大荆污水处理厂 |
商州区县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
新建2000吨/日(一期)生活污水处理厂。 |
4100 |
丹江 |
商州区
人民政府 |
2 |
陕西亿农高科药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项目 |
陕西亿农高科药业有限公司 |
对公司进行清洁生产改造,编制报告完成审核,并通过验收。 |
6.85 |
洛河 |
洛南县
人民政府 |
3 |
洛南县荣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
项目 |
洛南县荣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对公司进行清洁生产改造,编制报告完成审核,并通过验收。 |
10 |
黄龙河 |
洛南县
人民政府 |
4 |
洛南县九龙矿业有限公司西板岔沟尾矿库项目 |
洛南县九龙矿业有限公司 |
在石门镇西板岔沟处建设一座库容为3600万立方米的中线法筑坝尾矿库,以及排洪竖井、泄洪涵洞、尾矿管道等附属设施。 |
7472.6 |
黄龙河 |
洛南县
人民政府 |
5 |
山阳县高新区污水
处理厂 |
山阳县高新区管委会 |
污水处理厂主体建成。 |
7800 |
金钱河 |
山阳县
人民政府 |
6 |
镇安县恒康纸业有限公司关闭项目 |
镇安县住建局、经贸局、自然资源局 |
关闭镇安县恒康纸业有限公司纸浆生产线、淘汰落后产能。 |
1000 |
乾佑河 |
镇安县
人民政府 |
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环境局)
一、工作任务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开展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 |
2020年12月 |
督促开展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按时提交评估报告;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 |
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 |
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排查工作,完善入河排污口清单,开展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与溯源分析,督促各县区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完成城市、县城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整治。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开展全市地下水污染分区划定工作,提出防治措施 |
2020年12月 |
落实《陕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方案》。对已报废的矿井、钻井和取水井逐步实施封井回填。对高风险的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逐步开展必要的防渗处理。 |
优化制度保障体系 |
完善排污许可制度 |
2020年12月 |
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工作。 |
“十四五”国考断面分析研判 |
分析研判“十四五”国考断面水环境问题 |
2020年12月 |
根据“十四五”拟新增国考断面位置,明确汇水区域,开展水质监测,收集水质数据,参照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查找差距,排查汇水区污染源,建立问题清单。加大丹江丹凤下、淅川荆紫关和金钱河玉皇滩断面上游区域污染防治力度,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
二、督办任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投资估算(万元) |
所在流域 |
责任单位 |
1 |
商州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
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 |
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包括实验室、微生物室建设装修),购买实验仪器设备,购买实验相关试剂耗材。 |
600 |
丹江 |
商州区
人民政府 |
2 |
镇安县环境监察标准化能力建设项目 |
生态环境局镇安县分局 |
按照三级站要求建设标准化实验室和业务办公室,总面积为756平方米(县政府划拨原司法局四层办公楼)。 |
178 |
汉江 |
镇安县
人民政府 |
3 |
龙驹马炉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
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 |
污水一体化设备+人工湿地。 |
68 |
丹江 |
丹凤县
人民政府 |
4 |
武关枣园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
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 |
污水一体化设备+人工湿地。 |
87 |
丹江 |
丹凤县
人民政府 |
5 |
商南县富水镇王家楼村人工湿地项目 |
商南县环治办 |
投资320万元,新建人工湿地一座,日处理污水100吨。 |
320 |
丹江 |
商南县
人民政府 |
6 |
山阳县延坪镇白沙村污水处理站 |
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 |
新建1个日处理能力40吨的污水处理站。 |
90 |
金钱河 |
山阳县
人民政府 |
7 |
山阳县西照川镇西川社区污水处理站 |
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 |
新建1个日处理能力40吨的污水处理站。 |
91 |
谢家河 |
山阳县
人民政府 |
8 |
山阳县板岩镇曹家寺污水处理站 |
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 |
新建1个日处理能力40吨的污水处理站。 |
90 |
金钱河 |
山阳县
人民政府 |
9 |
山阳县户家塬镇九里坪污水处理站 |
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 |
新建1个日处理能力40吨的污水处理站。 |
90 |
金钱河 |
山阳县
人民政府 |
10 |
镇安县2019-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镇安县人民政府 |
镇安县4个镇(办)共6个行政村(社区)的生活污水污染治理和环保宣传教育。 |
632 |
汉江 |
镇安县
人民政府 |
11 |
下梁镇西川村污水处理站 |
下梁镇人民政府 |
处理规模100吨/日,配套管网3017米,检查井118座。 |
180 |
乾佑河 |
柞水县
人民政府 |
12 |
小岭镇罗庄社区污水管网项目 |
小岭镇人民政府 |
建设污水收集管网3.157千米,检查井139座。 |
255 |
社川河 |
柞水县
人民政府 |
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住建局)
一、工作任务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提升水污染处理水平 |
完善城镇排污基础设施,提高污水集中收集效能 |
2020年12月 |
针对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问题,制定实施“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推进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扩建工程建设,鼓励有条件地区在污水厂出水口处建设人工水质净化工程。 |
二、督办任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投资估算(万元) |
所在流域 |
责任单位 |
1 |
峦庄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
丹凤县城管局 |
设计处理规模500立方米/天,采用A2/O+MBR组合式处理工艺,主要由缺氧池、厌氧池、好氧池和MBR区组成。尾水经紫外线消毒后直接排放。 |
2672.04 |
丹江 |
丹凤县
人民政府 |
2 |
镇安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
镇安县住建局 |
永安路900米污水管网建设。 |
1550 |
乾佑河 |
镇安县
人民政府 |
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城管局)
一、工作任务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重点(黑臭)水体
专项整治 |
深入开展城市重点(黑臭)水体整治。 |
2020年12月 |
每半年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对新发现重点(黑臭)水体加快治理,对完成治理的加强保护,实现重点(黑臭)水体治理长制久清。 |
提升水污染处理水平 |
完善城镇排污基础设施,提高污水集中收集效能,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 |
2020年12月 |
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推进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扩建工程建设,鼓励有条件地区在污水厂出水口处建设人工水质净化工程。 |
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
2020年12月 |
优先选用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加快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 |
提升水资源利用水平 |
加强城镇节水 |
2020年12月 |
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 |
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
2020年12月 |
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再生水利用,确保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我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
二、督办任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投资估算(万元) |
所在流域 |
责任单位 |
1 |
丹凤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
丹凤县城管局 |
新建A2O生化反应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絮凝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消毒池及厂区回用水泵池各一座,改造一期污泥脱水间,同时安装相应配套设备。 |
3937.62 |
丹江 |
丹凤县
人民政府 |
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水利局)
一、工作任务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
制定实施水体达标方案 |
2020年12月 |
要紧盯问题断面,对没有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水体,实施“一河一策”和“一断一策”达标方案,不断提升重点流域水质。构建河湖滨污染缓冲带等生态屏障,控制面源总氮污染。 |
完成陕西省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 |
2020年6月 |
配合开展水功能区达标评估,开展水功能区划调整研究。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对不达标水源地,开展综合整治,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
2020年12月 |
针对不达标水源地,持续开展水源地综合整治,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
提升水资源利用水平 |
促进工业节水 |
2020年12月 |
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20%的企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 |
发展农业节水 |
2020年12月 |
发展农业节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 |
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 |
控制用水总量 |
2020年12月 |
严格取(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52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0%、15%。 |
优化配置水资源,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
2020年12月 |
加强水量调度,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
二、督办任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投资估算(万元) |
所在流域 |
责任单位 |
1 |
二龙山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围网建设(二期) |
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 |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新修建隔离网13公里,与一期相连,将一级保护区全封闭。 |
450 |
丹江 |
商州区
人民政府 |
2 |
商州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商州区惠众农村供水有限公司 |
辖区16个镇(办)26个村的集中安全供水工程。 |
819 |
丹江 |
商州区
人民政府 |
3 |
洛南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项目 |
洛南县水利局 |
李村水库增加防护围栏5000米、库北道路增加挡水墙1500米、增加界桩50个、增加标识牌、警示牌等80个。 |
400 |
洛河 |
洛南县
人民政府 |
4 |
洛南县万人千吨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项目 |
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 |
对洛南县7个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划分。 |
30 |
洛河 |
洛南县
人民政府 |
5 |
十里红土岭、鹃岭、高一社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
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 |
建设防护网、水源地标识牌、宣传牌等。 |
18 |
金钱河 |
山阳县
人民政府 |
6 |
银花镇上店子社区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
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 |
建设防护网、水源地标识牌、宣传牌等。 |
19 |
银花河 |
山阳县
人民政府 |
7 |
商州区南秦河大流域段防洪工程 |
商州区中小河流工程建设管理处 |
商州区刘湾街道办事处红旗村、周磨村、大赵峪街道办事处罗村防洪工程。 |
2700 |
南秦河 |
商州区
人民政府 |
8 |
商州区板桥河李庙江山段防洪工程 |
商州区中小河流工程建设管理处 |
商州区腰市镇北街村、上集村防洪工程。 |
2090 |
板桥河 |
商州区
人民政府 |
9 |
2019年丹凤县马炉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丹凤县水利局 |
治理面源污染7平方公里。 |
422.5 |
丹江 |
丹凤县
人民政府 |
10 |
2019年丹凤县毛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丹凤县水利局 |
治理面源污染3平方公里。 |
474.95 |
丹江 |
丹凤县
人民政府 |
11 |
丹凤县重点区域绿化项目 |
丹凤县林业局 |
以重点区域绿化为主,加大造林绿化力度,植树造林361亩。 |
300 |
丹江 |
丹凤县
人民政府 |
12 |
商南县观音堂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
商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
投资637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17平方公里,建设坡改梯、水保林、经济林、河堤、排灌沟渠、生产道路和封禁治理工程等。 |
637 |
丹江 |
商南县
人民政府 |
13 |
商南县清油河清油河镇段防洪工程项目 |
商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
投资2423万元,综合治理河道总长6.2千米,其中新修护岸5832米,加固堤防1769米,布置下河踏步17处。 |
2423 |
丹江 |
商南县
人民政府 |
14 |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 |
商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
投资1000万元,新修堤防5200米。 |
1000 |
滔河 |
商南县
人民政府 |
15 |
丹江干流防洪工程莲花台段工程项目 |
商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
投资1250万元,新修堤防1260米。 |
1250 |
丹江 |
商南县
人民政府 |
16 |
户家塬镇桃园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山阳县水利局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平方公里。 |
900 |
金钱河 |
山阳县
人民政府 |
17 |
西洞项目区综合治理工程 |
镇安县水利局 |
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00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4.68平方公里,封禁治理面积12.32平方公里。 |
648 |
汉江 |
镇安县
人民政府 |
18 |
小岭杏坪片区综合治理工程 |
柞水县水利局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平方公里。 |
648 |
社川河 |
柞水县
人民政府 |
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农业农村局)
一、工作任务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提升水资源利用水平 |
发展农业节水 |
2020年12月 |
发展农业节水,全市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 |
二、督办任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投资估算(万元) |
所在流域 |
责任单位 |
1 |
商州区限养区养殖场整治项目 |
限养区相关养殖场(户) |
开展20家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配套建设20个粪污资源化处理设施。 |
800 |
丹江 |
商州区
人民政府 |
2 |
陕西云蒙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有机肥加工建设项目 |
陕西云蒙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建设有机肥加工车间400平方米、原料堆放车间1200平方米、成品存储库300平方米及相关公共配套设施。 |
110 |
洛河 |
洛南县
人民政府 |
3 |
商南县鼎渊裕泰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
商南县鼎渊裕泰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
投资201万元,新建日处理能力200吨污水处理厂一座,200立方米生物净化鱼塘1个,安装自动节水器400套。 |
201 |
滔河 |
商南县
人民政府 |
4 |
山阳县青山蓬养殖专业合作社畜禽粪污治理项目 |
山阳县青山蓬养殖专业合作社 |
新建栏舍2栋,配套建设尿液储存池和晾晒场等污染防治设施。 |
30 |
金钱河 |
山阳县
人民政府 |
5 |
镇安县勤丰养殖专业合作社污染治理项目 |
镇安县勤丰养殖专业合作社 |
项目占地9840平方米,建设生猪出售中转点100平方米,隔离舍100平方米,隔离缓冲区300平方米,消毒间30平方米,干粪发酵场50平方米,沼气池200平方米,配置通风、控温、监控、粪污运输、自动饲喂等设备28台套。 |
1150 |
汉江流域 |
镇安县
人民政府 |
6 |
瓦房口和谐养猪场畜禽养殖废物治理 |
瓦房口和谐养猪场 |
修建粪便晾晒场和尿液收集池。 |
10 |
金井河 |
柞水县
人民政府 |
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应急局)
一、工作任务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提升水风险防范水平 |
持续推进尾矿库治理和修复 |
2020年12月 |
完善全市尾矿库监管台账,对发现的危库、险库、病库进行整治,实施销号管理。 |
二、督办任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投资估算(万元) |
所在流域 |
责任单位 |
1 |
无主尾矿库覆土植绿 |
商州区应急管理局 |
对全区5座无主尾矿库实施覆土植绿。 |
280 |
丹江、黄河 |
商州区
人民政府 |
2 |
尾矿库隐患治理 |
宝明矿业公司
顺昌工贸公司 |
对宝明公司窑沟尾矿库、顺昌工贸公司王坡子沟尾矿库进行隐患治理。 |
400 |
丹江 |
商州区
人民政府 |
3 |
陕西华秦矿业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治理 |
陕西华秦矿业有限公司 |
拆除生产设备,拆除精粉池、沉淀池等设施。对厂区涉重金属废物及土壤进行清理并妥善处置。 |
100 |
丹江 |
商州区
人民政府 |
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商州区)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
制定实施水体达标方案 |
2020年12月 |
紧盯问题断面,对没有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水体,实施“一河一策”和“一断一策”达标方案,不断提升重点流域水质。积极实施《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构建河湖滨污染缓冲带等生态屏障,控制面源总氮污染。 |
完成陕西省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 |
2020年6月 |
配合完成陕西省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开展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 |
2020年12月 |
梳理辖区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问题,提交评估报告。 |
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 |
2020年12月 |
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 |
不达标水源地综合整治 |
2020年12月 |
针对不达标水源地,持续开展水源地综合整治,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
重点(黑臭)水体
专项整治 |
深入开展城市重点(黑臭)水体整治 |
2020年12月 |
每半年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对新发现重点(黑臭)水体加快治理,对完成治理的加强保护,实现重点(黑臭)水体治理长制久清。 |
强化重点(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动 |
2020年12月 |
开展水质监测,形成问题清单,开展重点(黑臭)水体整治。 |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
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排查工作,完善入河排污口清单,开展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与溯源分析,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完成城市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整治。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实施《陕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
2020年12月 |
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划定工作,提出防治措施。 |
加快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
2020年12月 |
整合优化已有监测体系,初步形成覆盖全区主要城镇、工矿企业分布区域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和数据报送制度。 |
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 |
2020年12月 |
对已报废的矿井、钻井和取水井逐步实施封井回填。对高风险的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逐步开展必要的防渗处理。 |
工业聚集区管理 |
建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规范运行,确保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维与联网 |
2020年12月 |
加快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等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行和联网。 |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 |
2020年12月 |
工业集聚区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 |
提升水污染处理水平 |
完善城镇排污基础设施,提高污水集中收集效能 |
2020年12月 |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长期低于100毫克/升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规划与建设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推进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扩建工程建设,鼓励在污水厂出水口处建设人工水质净化工程。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 |
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 |
2020年12月 |
优先选用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加快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
提升水资源利用水平 |
促进工业节水 |
2020年12月 |
大力先进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 |
加强城镇节水 |
2020年12月 |
提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
发展农业节水 |
2020年12月 |
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 |
提升水风险防范水平 |
加强涉水环境风险源系统治理 |
2020年12月 |
围绕饮用水水源地和国考断面汇水区域,加强涉水涉重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环境风险源的系统治理,降低突发环境事故发生水平。 |
推进尾矿库治理和修复 |
2020年12月 |
持续推进尾矿库风险排查,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尾矿库治理和修复。 |
调整优化高耗水行业结构和布局 |
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
2020年12月 |
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强化金属采选、冶炼和黄姜皂素、造纸、缫丝、酿酒、食品加工等行业水污染治理。 |
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 |
控制用水总量 |
2020年12月 |
严格取(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04亿立方米以内。全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0%、15%。 |
优化配置水资源,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
2020年12月 |
加强水量调度,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
优化制度保障体系 |
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2020年12月 |
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完善排污许可制度 |
2020年12月 |
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工作。 |
“十四五”国考断面分析研判 |
分析研判“十四五”国考断面水环境问题 |
2020年12月 |
根据“十四五”拟新增国考断面位置,明确汇水区域,开展水质监测,收集水质数据,参照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查找差距,排查汇水区污染源,建立问题清单。加大上游区域污染防治力度,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
加强工作调度 |
制定实施方案 |
2020年6月 |
按照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方案及时报市环境局备案。 |
每月进展情况 |
每月30日前 |
对照重点工作建立台账,每月30日前向市环境局报送本月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提交年度和终期考核自查
报告 |
12月15日前 |
报送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自查报告和终期考核自查报告。 |
加快推进工作 |
完成《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 |
2020年12月 |
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目标要求和任务部署,认真梳理工作落实情况,查缺补漏,建立未落实目标任务清单,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
加强监管执法 |
切实解决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
2020年12月 |
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用水单位、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通过开展专项执法、专项督查、明查暗访、曝光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确保水环境安全。 |
严格考核问责 |
对照环保目标责任书及实施方案,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考核 |
2020年12月 |
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镇(办),除暂停审批和核准其新增排放水污染物的项目外,要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报请政府领导约谈镇(办)主要责任人,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加大宣传力度 |
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保护水环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
2020年12月 |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工作及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培育社会公众节水意识,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 |
加强信息公开 |
加强水环境质量状况、重点工作进展的信息公开 |
2020年12月 |
每月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红黄牌”企业名单、达标方案实施、重点(黑臭)水体治理、区域水环境质量、重点排污单位等情况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每季度公布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 |
碧水保卫战
2020年计划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投资估算
(万元) |
所在流域 |
1 |
商州区大荆污水处理厂 |
商州区县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
新建2000吨/日(一期)生活污水处理厂。 |
4100 |
丹江 |
2 |
商州区限养区养殖场整治项目 |
限养区相关养殖场(户) |
开展20家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配套建设20个粪污资源化处理设施。 |
800 |
丹江 |
3 |
二龙山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围网建设(二期) |
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 |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新修建隔离网13公里,与一期相连,将一级保护区全封闭。 |
450 |
丹江 |
4 |
商州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商州区惠众农村供水有限公司 |
辖区16个镇(办)26个村的集中安全供水工程。 |
819 |
丹江 |
5 |
商州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
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 |
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包括实验室、微生物室建设装修),购买实验仪器设备,购买实验相关试剂耗材。 |
600 |
丹江 |
6 |
商州区南秦河大流域段防洪工程 |
商州区中小河流工程建设管理处 |
商州区刘湾街道办事处红旗村、周磨村、大赵峪街道办事处罗村防洪工程。 |
2700 |
南秦河 |
7 |
商州区板桥河李庙江山段防洪工程 |
商州区中小河流工程建设管理处 |
商州区腰市镇北街村、上集村防洪工程。 |
2090 |
板桥河 |
8 |
无主尾矿库覆土植绿 |
商州区应急管理局 |
对全区5座无主尾矿库实施覆土植绿。 |
280 |
丹江
黄河 |
9 |
尾矿库隐患治理 |
宝明矿业公司、顺昌工贸公司 |
对宝明公司窑沟尾矿库、顺昌工贸公司王坡子沟尾矿库进行隐患治理。 |
400 |
丹江 |
10 |
陕西华秦矿业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
治理 |
陕西华秦矿业有限公司 |
拆除生产设备,拆除精粉池、沉淀池等设施。对厂区涉重金属废物及土壤进行清理并妥善处置。 |
100 |
丹江 |
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洛南县)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
制定实施水体达标方案 |
2020年12月 |
紧盯问题断面,对没有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水体,实施“一河一策”和“一断一策”达标方案,不断提升重点流域水质。积极实施《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构建河湖滨污染缓冲带等生态屏障,控制面源总氮污染。 |
完成陕西省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 |
2020年6月 |
配合完成陕西省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 |
2020年12月 |
梳理辖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问题,提交评估报告。 |
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 |
2020年12月 |
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 |
不达标水源地综合整治 |
2020年12月 |
针对不达标水源地,持续开展水源地综合整治,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
重点(黑臭)水体
专项整治 |
深入开展城市重点(黑臭)水体整治 |
2020年12月 |
每半年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对新发现重点(黑臭)水体加快治理,对完成治理的加强保护,实现重点(黑臭)水体治理长制久清。 |
强化重点(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动 |
2020年12月 |
开展水质监测,形成问题清单,开展重点(黑臭)水体整治。 |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
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排查工作,完善入河排污口清单,开展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与溯源分析,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完成县城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整治。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实施《陕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
2020年12月 |
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划定工作,提出防治措施。 |
加快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
2020年12月 |
整合优化已有监测体系,初步形成覆盖全县主要城镇、工矿企业分布区域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和数据报送制度。 |
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
管控 |
2020年12月 |
对已报废的矿井、钻井和取水井逐步实施封井回填。对高风险的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逐步开展必要的防渗处理。 |
工业聚集区管理 |
建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规范运行,确保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维与联网。 |
2020年12月 |
加快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行和联网。 |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 |
2020年12月 |
工业集聚区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 |
提升水污染处理水平 |
完善城镇排污基础设施,提高污水集中收集效能 |
2020年12月 |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长期低于100毫克/升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规划与建设制定 “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推进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扩建工程建设,鼓励在污水厂出水口处建设人工水质净化工程。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 |
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 |
2020年12月 |
优先选用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加快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
提升水资源利用水平 |
促进工业节水 |
2020年12月 |
大力先进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 |
加强城镇节水 |
2020年12月 |
提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
发展农业节水 |
2020年12月 |
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 |
提升水风险防范水平 |
加强涉水环境风险源系统治理 |
2020年12月 |
围绕饮用水水源地和国考断面汇水区域,加强涉水涉重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环境风险源的系统治理,降低突发环境事故发生水平。 |
推进尾矿库治理和修复 |
2020年12月 |
持续推进尾矿库风险排查,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尾矿库治理和修复。 |
调整优化高耗水行业结构和布局 |
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
2020年12月 |
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强化金属采选、冶炼和黄姜皂素、造纸、缫丝、酿酒、食品加工等行业水污染治理。 |
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 |
控制用水总量 |
2020年12月 |
严格取(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管理,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0.93 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0%、15%。 |
优化配置水资源,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
2020年12月 |
加强水量调度,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
优化制度保障体系 |
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2020年12月 |
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完善排污许可制度 |
2020年12月 |
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工作。 |
“十四五”国考断面分析研判 |
分析研判“十四五”国考断面水环境问题 |
2020年12月 |
根据“十四五”拟新增国考断面位置,明确汇水区域,开展水质监测,收集水质数据,参照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查找差距,排查汇水区污染源,建立问题清单,加大上游区域污染防治力度,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
加强工作调度 |
制定实施方案 |
2020年6月 |
按照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方案及时报市环境局备案。 |
每月进展情况 |
每月30日前 |
对照重点工作建立台账,每月30日前向市环境局报送本月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提交年度和终期考核自查报告 |
12月15日前 |
报送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自查报告和终期考核自查报告。 |
加快推进工作 |
完成《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 |
2020年12月 |
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目标要求和任务部署,认真梳理工作落实情况,查缺补漏,建立未落实目标任务清单,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
加强监管执法 |
切实解决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
2020年12月 |
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用水单位、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通过开展专项执法、专项督查、明查暗访、曝光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确保水环境安全。 |
严格考核问责 |
对照环保目标责任书及实施方案,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考核 |
2020年12月 |
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镇(办),除暂停审批和核准其新增排放水污染物的项目外,要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报请政府领导约谈镇(办)主要责任人,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加大宣传力度 |
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保护水环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
2020年12月 |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 广泛宣传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工作及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培育社会公众节水意识,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 |
加强信息公开 |
加强水环境质量状况、重点工作进展的信息公开 |
2020年12月 |
每月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红黄牌”企业名单、达标方案实施、重点(黑臭)水体治理、区域水环境质量、重点排污单位等情况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每季度公布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 |
碧水保卫战
2020年计划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投资估算
(万元) |
所在流域 |
1 |
陕西亿农高科药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项目 |
陕西亿农高科药业有限公司 |
对公司进行清洁生产改造,编制报告完成审核,并通过验收。 |
6.85 |
洛河 |
2 |
洛南县荣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
项目 |
洛南县荣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对公司进行清洁生产改造,编制报告完成审核,并通过验收。 |
10 |
黄龙河 |
3 |
洛南县九龙矿业有限公司西板岔沟尾矿库项目 |
洛南县九龙矿业有限公司 |
在石门镇西板岔沟处建设一座库容为3600万立方米的中线法筑坝尾矿库,以及排洪竖井、泄洪涵洞、尾矿管道等附属设施。 |
7472.6 |
黄龙河 |
4 |
陕西云蒙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有机肥加工建设项目 |
陕西云蒙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建设有机肥加工车间400平方米、原料堆放车间1200平方米、成品存储库300平方米及相关公共配套设施。 |
110 |
洛河 |
5 |
洛南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项目 |
洛南县水利局 |
李村水库增加防护围栏5000米、库北道路增加挡水墙1500米、增加界桩50个、增加标识牌、警示牌等80个。 |
400 |
洛河 |
6 |
洛南县万人千吨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项目 |
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 |
对洛南县7个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划分。 |
30 |
洛河 |
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丹凤县)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
制定实施水体达标方案 |
2020年12月 |
紧盯问题断面,对没有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水体,实施“一河一策”和“一断一策”达标方案,不断提升重点流域水质。积极实施《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构建河湖滨污染缓冲带等生态屏障,控制面源总氮污染。 |
完成陕西省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 |
2020年6月 |
配合完成陕西省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 |
2020年12月 |
梳理辖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问题,提交评估报告。 |
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 |
2020年12月 |
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 |
不达标水源地综合整治 |
2020年12月 |
针对不达标水源地,持续开展水源地综合整治,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
重点(黑臭)水体
专项整治 |
深入开展城市重点(黑臭)水体整治 |
2020年12月 |
每半年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对新发现重点(黑臭)水体加快治理,对完成治理的加强保护,实现重点(黑臭)水体治理长制久清。 |
强化重点(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动 |
2020年12月 |
开展水质监测,形成问题清单,开展重点(黑臭)水体整治。 |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
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排查工作,完善入河排污口清单,开展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与溯源分析,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完成县城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整治。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实施《陕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
2020年12月 |
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划定工作,提出防治措施。 |
加快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
2020年12月 |
整合优化已有监测体系,初步形成覆盖全县主要城镇、工矿企业分布区域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和数据报送制度。 |
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
管控 |
2020年12月 |
对已报废的矿井、钻井和取水井逐步实施封井回填。对高风险的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逐步开展必要的防渗处理。 |
工业聚集区管理 |
建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规范运行,确保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维与联网 |
2020年12月 |
加快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行和联网。 |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 |
2020年12月 |
工业集聚区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 |
提升水污染处理水平 |
完善城镇排污基础设施,提高污水集中收集效能 |
2020年12月 |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长期低于100毫克/升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规划与建设制定实施“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推进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扩建工程建设,鼓励在污水厂出水口处建设人工水质净化工程。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 |
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 |
2020年12月 |
优先选用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加快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 |
提升水资源利用水平 |
促进工业节水 |
2020年12月 |
大力先进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 |
加强城镇节水 |
2020年12月 |
提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
发展农业节水 |
2020年12月 |
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 |
提升水风险防范水平 |
加强涉水风险源系统治理 |
2020年12月 |
围绕饮用水水源地和国考断面汇水区域,加强涉水涉重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环境风险源的系统治理,降低突发环境事故发生水平。 |
推进尾矿库治理和修复。 |
2020年12月 |
持续推进尾矿库风险排查,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尾矿库治理和修复。 |
调整优化高耗水行业结构和布局 |
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
2020年12月 |
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强化金属采选、冶炼和黄姜皂素、造纸、缫丝、酿酒、食品加工等行业水污染治理。 |
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 |
控制用水总量 |
2020年12月 |
严格取(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管理,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0.68 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0%、15%。 |
优化配置水资源,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
2020年12月 |
加强水量调度,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
优化制度保障体系 |
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2020年12月 |
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完善排污许可制度 |
2020年12月 |
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工作。 |
“十四五”国考断面分析研判 |
分析研判“十四五”国考断面水环境问题 |
2020年12月 |
根据“十四五”拟新增国考断面位置,明确汇水区域,开展水质监测,收集水质数据,参照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查找差距,排查汇水区污染源,建立问题清单。加大丹江丹凤下断面上游区域污染防治力度,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
加强工作调度 |
制定实施方案。 |
2020年6月 |
按照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方案及时报市环境局备案。 |
每月进展情况 |
每月30日前 |
对照重点工作建立台账,每月30日前向市环境局报送本月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提交年度和终期考核自查报告 |
12月15日前 |
报送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自查报告和终期考核自查报告。 |
加快推进工作 |
完成《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 |
2020年12月 |
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目标要求和任务部署,认真梳理工作落实情况,查缺补漏,建立未落实目标任务清单,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
加强监管执法 |
切实解决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
2020年12月 |
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用水单位、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通过开展专项执法、专项督查、明查暗访、曝光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确保水环境安全。 |
严格考核问责 |
对照环保目标责任书及实施方案,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考核 |
2020年12月 |
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镇(办),除暂停审批和核准其新增排放水污染物的项目外,要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报请政府领导约谈镇(办)主要责任人,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加大宣传力度 |
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保护水环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
2020年12月 |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 广泛宣传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工作及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培育社会公众节水意识,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 |
加强信息公开 |
加强水环境质量状况、重点工作进展的信息公开 |
2020年12月 |
每月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红黄牌”企业名单、达标方案实施、重点(黑臭)水体治理、区域水环境质量、重点排污单位等情况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每季度公布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 |
碧水保卫战
2020年计划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投资估算(万元) |
所在流域 |
1 |
丹凤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
丹凤县城市管理局 |
新建A2O生化反应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絮凝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消毒池及厂区回用水泵池各一座,改造一期污泥脱水间,同时安装相应配套设备。 |
3937.62 |
丹江 |
2 |
峦庄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
丹凤县城市管理局 |
设计处理规模500立方米/日,采用A2/O+MBR组合式处理工艺,主要由缺氧池、厌氧池、好氧池和MBR区组成。尾水经紫外线消毒后直接排放。 |
2672.04 |
丹江 |
3 |
龙驹马炉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
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 |
污水一体化设备+人工湿地。 |
68 |
丹江 |
4 |
武关枣园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
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 |
污水一体化设备+人工湿地。 |
87 |
丹江 |
5 |
2019年丹凤县马炉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丹凤县水利局 |
治理面源污染7平方公里。 |
422.5 |
丹江 |
6 |
2019年丹凤县毛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丹凤县水利局 |
治理面源污染3平方公里。 |
474.95 |
丹江 |
7 |
丹凤县重点区域绿化项目 |
丹凤县林业局 |
以重点区域绿化为主,加大造林绿化力度,植树造林361亩。 |
300 |
丹江 |
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商南县)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
制定实施水体达标方案 |
2020年12月 |
紧盯问题断面,对没有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水体,实施“一河一策”和“一断一策”达标方案,不断提升重点流域水质。积极实施《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构建河湖滨污染缓冲带等生态屏障,控制面源总氮污染。 |
完成陕西省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 |
2020年6月 |
配合完成陕西省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 |
2020年12月 |
梳理辖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问题,提交评估报告。 |
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 |
2020年12月 |
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 |
不达标水源地综合整治 |
2020年12月 |
针对不达标水源地,持续开展水源地综合整治,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
重点(黑臭)水体
专项整治 |
深入开展城市重点(黑臭)水体整治 |
2020年12月 |
每半年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对新发现重点(黑臭)水体加快治理,对完成治理的加强保护,实现重点(黑臭)水体治理长制久清。 |
强化重点(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动 |
2020年12月 |
开展水质监测,形成问题清单,开展重点(黑臭)水体整治。 |
入河排污口排查
整治 |
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排查工作,完善入河排污口清单,开展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与溯源分析,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完成县城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整治。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实施《陕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
2020年12月 |
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划定工作,提出防治措施。 |
加快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
2020年12月 |
整合优化已有监测体系,初步形成覆盖全县主要城镇、工矿企业分布区域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和数据报送制度。 |
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
管控 |
2020年12月 |
对已报废的矿井、钻井和取水井逐步实施封井回填。对高风险的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逐步开展必要的防渗处理。 |
工业聚集区管理 |
建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规范运行,确保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维与联网 |
2020年12月 |
加快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行和联网。 |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 |
2020年12月 |
工业集聚区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 |
提升水污染处理水平 |
完善城镇排污基础设施,提高污水集中收集效能 |
2020年12月 |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长期低于100毫克/升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规划与建设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推进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扩建工程建设,鼓励在污水厂出水口处建设人工水质净化工程。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 |
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 |
2020年12月 |
优先选用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加快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
提升水资源利用水平 |
促进工业节水 |
2020年12月 |
大力先进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 |
加强城镇节水 |
2020年12月 |
提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
发展农业节水 |
2020年12月 |
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 |
提升水风险防范
水平 |
加强涉水风险源系统治理 |
2020年12月 |
围绕饮用水水源地和国考断面汇水区域,加强涉水涉重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环境风险源的系统治理,降低突发环境事故发生水平 |
推进尾矿库治理和修复 |
2020年12月 |
持续推进尾矿库风险排查,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尾矿库治理和修复。 |
调整优化高耗水行业结构和布局 |
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
2020年12月 |
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强化金属采选、冶炼和黄姜皂素、造纸、缫丝、酿酒、食品加工等行业水污染治理。 |
优化水资源配置
体系 |
控制用水总量 |
2020年12月 |
严格取(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管理,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 0.42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0%、15%。 |
优化配置水资源,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
2020年12月 |
加强水量调度,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
优化制度保障体系 |
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2020年12月 |
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完善排污许可制度 |
2020年12月 |
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工作。 |
“十四五”国考断面分析研判 |
分析研判“十四五”国考断面水环境问题 |
2020年12月 |
根据“十四五”拟新增国考断面位置,明确汇水区域,开展水质监测,收集水质数据,参照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查找差距,排查汇水区污染源,建立问题清单。加大淅川荆紫关断面上游区域污染防治力度,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
加强工作调度 |
制定实施方案 |
2020年6月 |
按照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方案及时报市环境局备案。 |
每月进展情况 |
每月30日前 |
对照重点工作建立台账,每月30日前向市环境局报送本月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提交年度和终期考核自查报告 |
12月15日前 |
报送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自查报告和终期考核自查报告。 |
加快推进工作 |
完成《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 |
2020年12月 |
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目标要求和任务部署,认真梳理工作落实情况,查缺补漏,建立未落实目标任务清单,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
加强监管执法 |
切实解决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
2020年12月 |
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用水单位、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通过开展专项执法、专项督查、明查暗访、曝光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确保水环境安全。 |
严格考核问责 |
对照环保目标责任书及实施方案,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考核 |
2020年12月 |
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镇(办),除暂停审批和核准其新增排放水污染物的项目外,要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报请政府领导约谈镇(办)主要责任人,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加大宣传力度 |
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保护水环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
2020年12月 |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工作及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培育社会公众节水意识,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 |
加强信息公开 |
加强水环境质量状况、重点工作进展的信息公开 |
2020年12月 |
每月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红黄牌”企业名单、达标方案实施、重点(黑臭)水体治理、区域水环境质量、重点排污单位等情况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每季度公布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 |
碧水保卫战
2020年计划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投资估算(万元) |
所在
流域 |
1 |
商南县鼎渊裕泰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
商南县鼎渊裕泰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
投资201万元,新建日处理能力200吨污水处理厂一座,200立方米生物净化鱼塘1个,安装自动节水器400套。 |
201 |
滔河 |
2 |
商南县富水镇王家楼村人工湿地项目 |
商南县环治办 |
投资320万元,新建人工湿地一座,日处理污水100吨。 |
320 |
丹江 |
3 |
商南县观音堂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
商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
投资637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17平方公里,建设坡改梯、水保林、经济林、河堤、排灌沟渠、生产道路和封禁治理工程等。 |
637 |
丹江 |
4 |
商南县清油河清油河镇段防洪工程项目 |
商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
投资2423万元,综合治理河道总长6.2千米,其中新修护岸5832米,加固堤防1769米,布置下河踏步17处。 |
2423 |
丹江 |
5 |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项目 |
商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
投资1000万元,新修堤防5200米。 |
1000 |
滔河 |
6 |
丹江干流防洪工程莲花台段工程项目 |
商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
投资1250万元,新修堤防1260米。 |
1250 |
丹江 |
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山阳县)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
制定实施水体达标方案 |
2020年12月 |
紧盯问题断面,对没有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水体,实施“一河一策”和“一断一策”达标方案,不断提升重点流域水质。积极实施《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构建河湖滨污染缓冲带等生态屏障,控制面源总氮污染。 |
完成陕西省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 |
2020年6月 |
配合完成陕西省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 |
2020年12月 |
梳理辖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问题,提交评估报告。 |
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 |
2020年12月 |
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 |
不达标水源地综合整治 |
2020年12月 |
针对不达标水源地,持续开展水源地综合整治,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
重点(黑臭)水体
专项整治 |
深入开展城市重点(黑臭)水体整治 |
2020年12月 |
每半年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对新发现重点(黑臭)水体加快治理,对完成治理的加强保护,实现重点(黑臭)水体治理长制久清。 |
强化重点(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动 |
2020年12月 |
开展水质监测,形成问题清单,开展重点(黑臭)水体整治。 |
入河排污口排查
整治 |
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排查工作,完善入河排污口清单,开展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与溯源分析,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完成县城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整治。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实施《陕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
2020年12月 |
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划定工作,提出防治措施。 |
加快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
2020年12月 |
整合优化已有监测体系,初步形成覆盖全县主要城镇、工矿企业分布区域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和数据报送制度。 |
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 |
2020年12月 |
对已报废的矿井、钻井和取水井逐步实施封井回填。对高风险的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逐步开展必要的防渗处理。 |
工业聚集区管理 |
建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规范运行,确保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维与联网 |
2020年12月 |
加快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行和联网。 |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 |
2020年12月 |
工业集聚区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 |
提升水污染处理水平 |
完善城镇排污基础设施,提高污水集中收集效能 |
2020年12月 |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长期低于100毫克/升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规划与建设制定 “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推进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扩建工程建设,鼓励在污水厂出水口处建设人工水质净化工程。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 |
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 |
2020年12月 |
优先选用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加快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
提升水资源利用水平 |
促进工业节水 |
2020年12月 |
大力先进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 |
加强城镇节水 |
2020年12月 |
提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
发展农业节水 |
2020年12月 |
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 |
提升水风险防范水平 |
加强涉水风险源系统治理 |
2020年12月 |
围绕饮用水水源地和国考断面汇水区域,加强涉水涉重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环境风险源的系统治理,降低突发环境事故发生水平 |
推进尾矿库治理和修复 |
2020年12月 |
持续推进尾矿库风险排查,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尾矿库治理和修复。 |
调整优化高耗水行业结构和布局 |
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
2020年12月 |
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强化金属采选、冶炼和黄姜皂素、造纸、缫丝、酿酒、食品加工等行业水污染治理。 |
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 |
控制用水总量 |
2020年12月 |
严格取(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管理,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0.59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0%、15%。 |
优化配置水资源,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
2020年12月 |
加强水量调度,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
优化制度保障体系 |
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2020年12月 |
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完善排污许可制度 |
2020年12月 |
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工作。 |
“十四五”国考断面分析研判 |
分析研判“十四五”国考断面水环境问题 |
2020年12月 |
根据“十四五”拟新增国考断面位置,明确汇水区域,开展水质监测,收集水质数据,参照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查找差距,排查汇水区污染源,建立问题清单,加大金钱河玉皇滩上游区域污染防治力度,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
加强工作调度 |
制定实施方案 |
2020年6月 |
按照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方案及时报市环境局备案。 |
每月进展情况 |
每月30日前 |
对照重点工作建立台账,每月30日前向市环境局报送本月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提交年度和终期考核自查报告 |
12月15日前 |
报送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自查报告和终期考核自查报告。 |
加快推进工作 |
完成《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 |
2020年12月 |
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目标要求和任务部署,认真梳理工作落实情况,查缺补漏,建立未落实目标任务清单,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
加强监管执法 |
切实解决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
2020年12月 |
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用水单位、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通过开展专项执法、专项督查、明查暗访、曝光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确保水环境安全。 |
严格考核问责 |
对照环保目标责任书及实施方案,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考核 |
2020年12月 |
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镇(办),除暂停审批和核准其新增排放水污染物的项目外,要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报请政府领导约谈镇(办)主要责任人,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加大宣传力度 |
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保护水环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
2020年12月 |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工作及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培育社会公众节水意识,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 |
加强信息公开 |
加强水环境质量状况、重点工作进展的信息公开 |
2020年12月 |
每月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红黄牌”企业名单、达标方案实施、重点(黑臭)水体治理、区域水环境质量、重点排污单位等情况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每季度公布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 |
碧水保卫战
2020年计划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投资估算(万元) |
所在流域 |
1 |
山阳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
高新区管委会 |
污水处理厂主体建成。 |
7800 |
金钱河 |
2 |
山阳县青山蓬养殖专业合作社畜禽粪污治理项目 |
山阳县青山蓬养殖专业合作社 |
新建栏舍2栋,配套建设尿液储存池和晾晒场等污染防治设施。 |
30 |
金钱河 |
3 |
十里红土岭、鹃岭、高一社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
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 |
建设防护网、水源地标识牌、宣传牌等。 |
18 |
金钱河 |
4 |
银花镇上店子社区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
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 |
建设防护网、水源地标识牌、宣传牌等。 |
19 |
银花河 |
5 |
山阳县延坪镇白沙村污水处理站 |
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 |
新建1个日处理能力40吨的污水处理站。 |
90 |
金钱河 |
6 |
山阳县西照川镇西川社区污水处理站 |
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 |
新建1个日处理能力40吨的污水处理站。 |
91 |
谢家河 |
7 |
山阳县板岩镇曹家寺污水处理站 |
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 |
新建1个日处理能力40吨的污水处理站。 |
90 |
金钱河 |
8 |
山阳县户家塬镇九里坪污水处理站 |
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 |
新建1个日处理能力40吨的污水处理站。 |
90 |
金钱河 |
9 |
户家塬镇桃园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山阳县水利局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平方公里。 |
900 |
金钱河 |
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镇安县)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
制定实施水体达标方案 |
2020年12月 |
紧盯问题断面,对没有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水体,实施“一河一策”和“一断一策”达标方案,不断提升重点流域水质。积极实施《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构建河湖滨污染缓冲带等生态屏障,控制面源总氮污染。 |
完成陕西省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 |
2020年6月 |
配合完成陕西省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 |
2020年12月 |
梳理辖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问题,提交评估报告。 |
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 |
2020年12月 |
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 |
不达标水源地综合整治 |
2020年12月 |
针对不达标水源地,持续开展水源地综合整治,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
重点(黑臭)水体
专项整治 |
深入开展城市重点(黑臭)水体整治 |
2020年12月 |
每半年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对新发现重点(黑臭)水体加快治理,对完成治理的加强保护,实现重点(黑臭)水体治理长制久清。 |
强化重点(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动 |
2020年12月 |
开展水质监测,形成问题清单,开展重点(黑臭)水体整治。 |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
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排查工作,完善入河排污口清单,开展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与溯源分析,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完成县城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整治。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实施《陕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
2020年12月 |
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划定工作,提出防治措施。 |
加快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
2020年12月 |
整合优化已有监测体系,初步形成覆盖全县主要城镇、工矿企业分布区域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和数据报送制度。 |
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
管控 |
2020年12月 |
对已报废的矿井、钻井和取水井逐步实施封井回填。对高风险的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逐步开展必要的防渗处理。 |
工业聚集区管理 |
建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规范运行,确保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维与联网 |
2020年12月 |
加快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行和联网。 |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 |
2020年12月 |
工业集聚区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 |
提升水污染
处理水平 |
完善城镇排污基础设施,提高污水集中收集效能 |
2020年12月 |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长期低于100毫克/升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规划与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长期低于100毫克/升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规划与建设制定 “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推进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扩建工程建设,鼓励在污水厂出水口处建设人工水质净化工程。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 |
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 |
2020年12月 |
优先选用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加快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
提升水资源
利用水平 |
促进工业节水 |
2020年12月 |
大力先进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 |
加强城镇节水 |
2020年12月 |
提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
发展农业节水 |
2020年12月 |
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 |
提升水风险
防范水平 |
加强涉水风险源系统治理 |
2020年12月 |
围绕饮用水水源地和国考断面汇水区域,加强涉水涉重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环境风险源的系统治理,降低突发环境事故发生水平。 |
推进尾矿库治理和修复。 |
2020年12月 |
持续推进尾矿库风险排查,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尾矿库治理和修复。 |
调整优化高耗水行业结构和布局 |
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
2020年12月 |
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强化金属采选、冶炼和黄姜皂素、造纸、缫丝、酿酒、食品加工等行业水污染治理。 |
优化水资源
配置体系 |
控制用水总量 |
2020年12月 |
严格取(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管理,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0.45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0%、15%。 |
优化配置水资源,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
2020年12月 |
加强水量调度,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
优化制度保障体系 |
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2020年12月 |
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完善排污许可制度 |
2020年12月 |
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工作。 |
“十四五”国考断面分析研判 |
分析研判“十四五”国考断面水环境问题 |
2020年12月 |
根据“十四五”拟新增国考断面位置,明确汇水区域,开展水质监测,收集水质数据,参照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查找差距,排查汇水区污染源,建立问题清单,加大上游区域污染防治力度,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
加强工作调度 |
制定实施方案。 |
2020年6月 |
按照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方案及时报市环境局备案。 |
每月进展情况 |
每月30日前 |
对照重点工作建立台账,每月30日前向市环境局报送本月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提交年度和终期考核自查报告 |
12月15日前 |
报送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自查报告和终期考核自查报告。 |
加快推进工作 |
完成《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 |
2020年12月 |
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目标要求和任务部署,认真梳理工作落实情况,查缺补漏,建立未落实目标任务清单,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
加强监管执法 |
切实解决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
2020年12月 |
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用水单位、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通过开展专项执法、专项督查、明查暗访、曝光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确保水环境安全。 |
严格考核问责 |
对照环保目标责任书及实施方案,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考核 |
2020年12月 |
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镇(办),除暂停审批和核准其新增排放水污染物的项目外,要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报请政府领导约谈镇(办)主要责任人,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加大宣传力度 |
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保护水环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
2020年12月 |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工作及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培育社会公众节水意识,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 |
加强信息公开 |
加强水环境质量状况、重点工作进展的信息公开 |
2020年12月 |
每月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红黄牌”企业名单、达标方案实施、重点(黑臭)水体治理、区域水环境质量、重点排污单位等情况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每季度公布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 |
碧水保卫战
2020年计划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投资估算(万元) |
所在流域 |
1 |
镇安县恒康纸业有限公司关闭项目 |
镇安县住建局、经贸局、资源局 |
关闭镇安县恒康纸业有限公司纸浆生产线、淘汰落后产能。 |
1000 |
乾佑河 |
2 |
镇安县勤丰养殖专业合作社污染治理项目 |
镇安县勤丰养殖专业合作社 |
项目占地9840平方米,建设生猪出售中转点100平方米,隔离舍100平方米,隔离缓冲区300平方米,消毒间30平方米,干粪发酵场50平方米,沼气池200平方米,配置通风、控温、监控、粪污运输、自动饲喂等设备28台套。 |
1150 |
汉江 |
3 |
镇安县环境监察标准化能力建设项目 |
生态环境局镇安分局 |
按照三级站要求建设标准化实验室和业务办公室,总面积为756平方米(县政府划拨原司法局四层办公楼)。 |
178 |
汉江 |
4 |
镇安县2019-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镇安县人民政府 |
镇安县4个镇(办)共6个行政村(社区)的生活污水污染治理和环保宣传教育。 |
632 |
汉江 |
5 |
镇安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
镇安县住建局 |
永安路900米污水管网建设。 |
1550 |
乾佑河 |
6 |
西洞项目区综合治理工程 |
镇安县水利局 |
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00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4.68平方公里,封禁治理面积12.32平方公里。 |
648 |
汉江 |
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柞水县)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
制定实施水体达标方案 |
2020年12月 |
紧盯问题断面,对没有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水体,实施“一河一策”和“一断一策”达标方案,不断提升重点流域水质。积极实施《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构建河湖滨污染缓冲带等生态屏障,控制面源总氮污染。 |
完成陕西省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 |
2020年6月 |
配合完成陕西省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 |
2020年12月 |
梳理辖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问题,提交评估报告。 |
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 |
2020年12月 |
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 |
不达标水源地综合整治 |
2020年12月 |
针对不达标水源地,持续开展水源地综合整治,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
重点(黑臭)水体
专项整治 |
深入开展城市重点(黑臭)水体整治 |
2020年12月 |
每半年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对新发现重点(黑臭)水体加快治理,对完成治理的加强保护,实现重点(黑臭)水体治理长制久清。 |
强化重点(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动 |
2020年12月 |
开展水质监测,形成问题清单,开展重点(黑臭)水体整治。 |
入河排污口
排查整治 |
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排查工作,完善入河排污口清单,开展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与溯源分析,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完成县城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整治。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实施《陕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
2020年12月 |
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划定工作,提出防治措施。 |
加快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
2020年12月 |
整合优化已有监测体系,初步形成覆盖全县主要城镇、工矿企业分布区域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和数据报送制度。 |
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 |
2020年12月 |
对已报废的矿井、钻井和取水井逐步实施封井回填。对高风险的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逐步开展必要的防渗处理。 |
工业聚集区管理 |
建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规范运行,确保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维与联网 |
2020年12月 |
加快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行和联网。 |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 |
2020年12月 |
工业集聚区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 |
提升水污染
处理水平 |
完善城镇排污基础设施,提高污水集中收集效能 |
2020年12月 |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长期低于100毫克/升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规划与建设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推进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扩建工程建设,鼓励在污水厂出水口处建设人工水质净化工程。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 |
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 |
2020年12月 |
优先选用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加快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
提升水资源
利用水平 |
促进工业节水 |
2020年12月 |
大力先进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 |
加强城镇节水 |
2020年12月 |
提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
发展农业节水 |
2020年12月 |
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 |
提升水风险
防范水平 |
加强涉水风险源系统治理 |
2020年12月 |
围绕饮用水水源地和国考断面汇水区域,加强涉水涉重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环境风险源的系统治理,降低突发环境事故发生水平。 |
推进尾矿库治理和修复 |
2020年12月 |
持续推进尾矿库风险排查,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尾矿库治理和修复。 |
调整优化高耗水行业结构和布局 |
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
2020年12月 |
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强化金属采选、冶炼和黄姜皂素、造纸、缫丝、酿酒、食品加工等行业水污染治理。 |
优化水资源
配置体系 |
控制用水总量 |
2020年12月 |
严格取(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管理,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0.41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0%、15%。 |
优化配置水资源,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
2020年12月 |
加强水量调度,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
优化制度保障体系 |
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2020年12月 |
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完善排污许可制度 |
2020年12月 |
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工作。 |
“十四五”国考断面分析研判 |
分析研判“十四五”国考断面水环境问题 |
2020年12月 |
根据“十四五”拟新增国考断面位置,明确汇水区域,开展水质监测,收集水质数据,参照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查找差距,排查汇水区污染源,建立问题清单,加大上游区域污染防治力度,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
加强工作调度 |
制定实施方案 |
2020年6月 |
按照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方案及时报市环境局备案。 |
每月进展情况 |
每月30日前 |
对照重点工作建立台账,每月30日前向市环境局报送本月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提交年度和终期考核自查报告 |
12月15日前 |
报送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自查报告和终期考核自查报告。 |
加快推进工作 |
完成《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 |
2020年12月 |
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目标要求和任务部署,认真梳理工作落实情况,查缺补漏,建立未落实目标任务清单,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
加强监管执法 |
切实解决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
2020年12月 |
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用水单位、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通过开展专项执法、专项督查、明查暗访、曝光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确保水环境安全。 |
严格考核问责 |
对照环保目标责任书及实施方案,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考核 |
2020年12月 |
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镇(办),除暂停审批和核准其新增排放水污染物的项目外,要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报请政府领导约谈镇(办)主要责任人,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加大宣传力度 |
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保护水环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
2020年12月 |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 广泛宣传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工作及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培育社会公众节水意识,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 |
加强信息公开 |
加强水环境质量状况、重点工作进展的信息公开 |
2020年12月 |
每月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红黄牌”企业名单、达标方案实施、重点(黑臭)水体治理、区域水环境质量、重点排污单位等情况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每季度公布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 |
碧水保卫战
2020年计划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投资估算
(万元) |
所在流域 |
1 |
瓦房口和谐养猪场畜禽养殖废物治理 |
瓦房口和谐养猪场 |
修建粪便晾晒场和尿液收集池。 |
10 |
金井河 |
2 |
小岭镇罗庄社区污水管网项目 |
小岭镇政府 |
建设污水收集管网3.157千米,检查井139座。 |
255 |
社川河 |
3 |
下梁镇西川村污水处理站 |
下梁镇人民政府 |
处理规模100吨/日,配套管网3017米,检查井118座。 |
180 |
乾佑河 |
4 |
小岭杏坪片区综合治理工程 |
柞水县水利局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平方公里。 |
648 |
社川河 |
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高新区<商丹园区>)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
制定实施水体达标方案 |
2020年12月 |
紧盯问题断面,对没有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水体,实施“一河一策”和“一断一策”达标方案,不断提升重点流域水质。积极实施《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构建河湖滨污染缓冲带等生态屏障,控制面源总氮污染。 |
完成陕西省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 |
2020年6月 |
配合完成陕西省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开展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 |
2020年12月 |
梳理辖区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问题,提交评估报告。 |
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 |
2020年12月 |
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 |
不达标水源地综合整治 |
2020年12月 |
针对不达标水源地,持续开展水源地综合整治,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
重点(黑臭)水体
专项整治 |
深入开展城市重点(黑臭)水体整治 |
2020年12月 |
每半年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对新发现重点(黑臭)水体加快治理,对完成治理的加强保护,实现重点(黑臭)水体治理长制久清。 |
强化重点(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动 |
2020年12月 |
开展水质监测,形成问题清单,开展重点(黑臭)水体整治。 |
入河排污口
排查整治 |
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排查工作,完善入河排污口清单,开展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与溯源分析,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完成城市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整治。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实施《陕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
2020年12月 |
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划定工作,提出防治措施。 |
加快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
2020年12月 |
整合优化已有监测体系,初步形成覆盖全区主要城镇、工矿企业分布区域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和数据报送制度。 |
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 |
2020年12月 |
对已报废的矿井、钻井和取水井逐步实施封井回填。对高风险的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逐步开展必要的防渗处理。 |
工业聚集区管理 |
建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规范运行,确保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维与联网 |
2020年12月 |
加快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行和联网。 |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 |
2020年12月 |
工业集聚区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 |
提升水污染
处理水平 |
完善城镇排污基础设施,提高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污水处理率达到考核要求 |
2020年12月 |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长期低于100毫克/升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规划与建设制定 “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推进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扩建工程建设,鼓励在污水厂出水口处建设人工水质净化工程。 |
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 |
2020年12月 |
优先选用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加快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
提升水资源
利用水平 |
促进工业节水 |
2020年12月 |
大力先进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 |
加强城镇节水 |
2020年12月 |
提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
发展农业节水 |
2020年12月 |
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 |
提升水风险
防范水平 |
加强涉水风险源系统治理 |
2020年12月 |
围绕饮用水水源地和国考断面汇水区域,加强涉水涉重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环境风险源的系统治理,降低突发环境事故发生水平。 |
推进尾矿库治理和修复 |
2020年12月 |
持续推进尾矿库风险排查,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尾矿库治理和修复。 |
调整优化高耗水行业结构和布局 |
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
2020年12月 |
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强化金属采选、冶炼和黄姜皂素、造纸、缫丝、酿酒、食品加工等行业水污染治理。 |
优化水资源
配置体系 |
控制用水总量 |
2020年12月 |
严格取(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管理,全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0%、15%。 |
优化配置水资源,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
2020年12月 |
加强水量调度,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
优化制度保障体系 |
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2020年12月 |
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完善排污许可制度 |
2020年12月 |
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工作。 |
“十四五”国考断面分析研判 |
分析研判“十四五”国考断面水环境问题 |
2020年12月 |
根据“十四五”拟新增国考断面位置,明确汇水区域,开展水质监测,收集水质数据,参照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查找差距,排查汇水区污染源,建立问题清单。加大上游区域污染防治力度,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
加强工作调度 |
制定实施方案 |
2020年6月 |
按照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方案及时报市环境局备案。 |
每月进展情况 |
每月30日前 |
对照重点工作建立台账,每月30日前向市环境局报送本月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提交年度和终期考核自查报告 |
12月15日前 |
报送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自查报告和终期考核自查报告。 |
加快推进工作 |
完成《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 |
2020年12月 |
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目标要求和任务部署,认真梳理工作落实情况,查缺补漏,建立未落实目标任务清单,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
加强监管执法 |
切实解决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
2020年12月 |
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用水单位、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通过开展专项执法、专项督查、明查暗访、曝光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确保水环境安全。 |
严格考核问责 |
对照环保目标责任书及实施方案,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考核 |
2020年12月 |
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镇(办),除暂停审批和核准其新增排放水污染物的项目外,要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报请政府领导约谈镇(办)主要责任人,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加大宣传力度 |
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保护水环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
2020年12月 |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 广泛宣传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工作及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培育社会公众节水意识,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 |
加强信息公开 |
加强水环境质量状况、重点工作进展的信息公开 |
2020年12月 |
每月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红黄牌”企业名单、达标方案实施、重点(黑臭)水体治理、区域水环境质量、重点排污单位等情况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每季度公布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 |
净土保卫战2020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持续加强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陕西省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补充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省控监测点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县区域全覆盖。(市环境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掌握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市环境局牵头)
(二)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
3.完成耕地类别划分,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将符合条件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市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通过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到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指标任务和严格管控面积指标任务。(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5.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大生物农药、引诱剂使用力度。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的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6.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及时上传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推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严格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用地的土壤环境监管。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地块的土壤污染环境调查,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市环境局牵头)
7.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充分利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提升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市资源局牵头)
8.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市资源局、市环境局牵头)
(四)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9.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督促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按年度制定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所在地县级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市环境局牵头)
10.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集中的区域严格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尾矿库日常环境监管,做好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管控工作,防范环境污染风险。(市环境局牵头)
11.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到2020年底前,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与2013年相比下降10%。完成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任务。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市环境局牵头)
12.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持续开展以丹江、洛河、南秦河、乾佑河、金钱河、板桥河、滔河、谢家河等河流为重点的“清废”行动,巩固2019“清废”成果。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严防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市环境局牵头)
13.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巩固较大规模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推进“垃圾围堰”整治。加快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控制化肥农药污染,应用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措施,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试点示范。推进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积极高效施药器械。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化肥减量增效,积极配方施肥技术,化肥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在产粮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试点。(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15.优先在设施栽培面积较大、农膜使用较多的县区推进降解农膜应用示范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控制废膜造成污染。示范0.01毫米厚度农膜,提高残膜回收率。创新农膜回收机制,积极落实农膜生产经营者回收利用责任。(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16.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饲料、兽药等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生产使用饲料添加剂和抗菌药物行为。以家禽、生猪等畜牧大县为重点,生态养殖技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项目,建立完善养殖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17.开展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和评价。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对使用污水灌溉导致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土地,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市水利局牵头)
18.减少生活污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建设。(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建设任务。(市环境局牵头)
(五)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
19.加快推进受污染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建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20.开展化工行业等典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市环境局牵头)
21.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监管,依法依规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工程实施中要防止土壤挖掘、堆存造成二次污染,转运污染土壤前要提前报告,工程完工后开展风险管控或修复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开。(市环境局牵头)
22.开展县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市环境局牵头)
三、保障措施
23.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要落实本行政区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2020年12月5日前,各县区、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将年度任务总体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送市环境局和各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市环境局牵头)
市级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12月15日前,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市环境局,市环境局负责汇总并形成全市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市环境局牵头)
24.各级财政应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力度。(市财政局牵头)
25.强化督查考核,把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保督查工作重点内容。市生态环境局对照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及本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评估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约谈有关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环境局牵头)
26.深化宣传教育,将土壤污染防治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干部带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深入基层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各种不同形式土壤环境宣传教育,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在全社会树立“保护土壤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和意识,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氛围。(市环境局牵头)
附件: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发改委)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
减少生活污染 |
2020年12月 |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和建筑垃圾资源利用项目建设;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建设。 |
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财政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强化责任落实 |
保障资金投入 |
2020年12月 |
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力度。 |
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资源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
加强用地准入管理 |
2020年12月 |
对于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督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
2020年12月 |
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督促所在县区级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环境和资源部门备案。 |
农用地分类管控 |
加强分类管控 |
2020年12月 |
将符合条件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
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环境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
完善监测网络 |
2020年12月 |
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县(区)域全覆盖。 |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 |
2020年12月 |
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到2020年底前,基本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
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
污染地块管理 |
2020年12月 |
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严格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用地的土壤环境监管。 |
2020年12月 |
对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督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
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
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 |
2020年12月 |
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督促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按年度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
2020年12月 |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所在地县级政府生态环境、工信部门备案并实施。 |
2020年12月 |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
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 |
2020年12月 |
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集中的区域严格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2020年12月 |
强化尾矿库日常环境监管。做好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管控工作,防范环境污染风险。 |
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
2020年12月 |
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
2020年12月 |
完成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任务。 |
2020年12月 |
到2020年底前,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与2013年相比下降10%。 |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 |
2020年12月 |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持续开展以丹江、洛河等河流为重点的“清废”行动,巩固2019“清废”成果。 |
2020年12月 |
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严防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
减少生活污染 |
2020年12月 |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建设。 |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组织开展化工行业等典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 |
强化监督管理 |
2020年12月 |
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监管,依法依规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工程实施中要防止土壤挖掘、堆存造成二次污染,转运污染土壤前要提前报告,工程完工后开展风险管控或修复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开等。 |
开展综合评估 |
2020年12月 |
接受第三方机构对县(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
强化责任落实 |
强化工作调度 |
2020年12月 |
12月15日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将本年度任务总体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送市环境局。 |
加强宣传教育 |
2020年12月 |
将土壤污染防治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
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住建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巩固较大规模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 |
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城管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垃圾分类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 |
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水利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组织开展“垃圾围堰”整治。 |
灌溉水水质管理 |
2020年12月 |
组织开展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和评价,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
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农业农村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农用地分类管控 |
耕地类别划分 |
2020年12月 |
完成耕地分类划分,实施耕地分类管理。 |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
2020年12月 |
加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到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指标任务和严格管控面积指标任务。 |
园地管理 |
2020年12月 |
严格控制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力度。加强对重度污染园地产出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 |
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 |
控制化肥农药污染 |
2020年12月 |
推进化肥和农药减量化,保持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在产粮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试点。 |
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
2020年12月 |
组织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0%、规模养殖场装备配套率达到90%以上。 |
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林业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农用地分类管控 |
林草地管理 |
2020年12月 |
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力度。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产出食用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 |
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商州区)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状况详查 |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 |
2020年12月 |
配合省土壤详查工作组开展重点企业风险筛查和采样调查。 |
农用地
分类管控 |
耕地类别划分 |
2020年12月 |
完成耕地分类划分,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将符合条件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
2020年12月 |
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完成下达的面积指标。 |
林草园地管理 |
2020年12月 |
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
建设用地
准入管理 |
污染地块管理 |
2020年12月 |
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地块信息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严格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用地的土壤环境监管。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地块的土壤污染环境调查,确定有污染的,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 |
用地准入管理 |
2020年12月 |
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对于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督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
2020年12月 |
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 |
2020年12月 |
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开展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所在地县级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 |
2020年12月 |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所在地县级政府生态环境、工信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
2020年12月 |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 |
矿产资源开发污染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2020年12月 |
强化尾矿库日常环境监管。做好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管控工作,防范环境污染风险。 |
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
2020年12月 |
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
2020年12月 |
完成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任务。 |
2020年12月 |
完成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指标任务。 |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 |
2020年12月 |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持续开展“清废”行动,巩固2019“清废”成果。 |
2020年12月 |
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严防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巩固较大规模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 |
2020年12月 |
开展“垃圾围堰”整治工作。 |
2020年12月 |
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 |
控制化肥农药污染 |
2020年12月 |
推进化肥和农药减量化,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
2020年12月 |
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 |
灌溉水水质管理 |
2019年12月 |
开展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和评价,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
减少生活污染 |
2020年12月 |
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建设任务。 |
开展土壤
污染治理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化工行业等典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 |
强化监督管理 |
2020年12月 |
督促责任人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工程实施中要防止土壤挖掘、堆存造成二次污染,转运污染土壤前要提前报告,工程完工后开展风险管控或修复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开。 |
开展综合评估 |
2020年12月 |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 |
强化责任
落实 |
制定工作方案 |
2020年6月 |
制定本辖区净土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 |
强化工作调度 |
2020年12月 |
12月5日前将本年度任务总体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送市环境局。 |
保障资金投入 |
2020年12月 |
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
加强宣传教育 |
2020年12月 |
将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法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头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
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洛南县)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状况详查 |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 |
2020年12月 |
配合省土壤详查工作组开展重点企业风险筛查和采样调查。 |
农用地
分类管控 |
耕地类别划分 |
2020年12月 |
完成耕地分类划分,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将符合条件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
2020年12月 |
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完成下达的面积指标。 |
林草园地管理 |
2020年12月 |
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
建设用地
准入管理 |
污染地块管理 |
2020年12月 |
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地块信息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严格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用地的土壤环境监管。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地块的土壤污染环境调查,确定有污染的,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 |
用地准入管理 |
2020年12月 |
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对于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督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
2020年12月 |
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 |
2020年12月 |
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开展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所在地县级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
2020年12月 |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所在地县级政府生态环境、工信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 |
2020年12月 |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 |
矿产资源开发污染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2020年12月 |
强化尾矿库日常环境监管。做好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管控工作,防范环境污染风险。 |
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
2020年12月 |
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
2020年12月 |
完成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任务。 |
2020年12月 |
完成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指标任务。 |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 |
2020年12月 |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持续开展“清废”行动,巩固2019“清废”成果。 |
2020年12月 |
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严防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巩固较大规模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 |
2020年12月 |
开展“垃圾围堰”整治工作。 |
2020年12月 |
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 |
控制化肥农药污染 |
2020年12月 |
推进化肥和农药减量化,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
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
2020年12月 |
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 |
灌溉水水质管理 |
2019年12月 |
开展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和评价,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
减少生活污染 |
2020年12月 |
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建设任务。 |
开展土壤
污染治理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化工行业等典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 |
强化监督管理 |
2020年12月 |
督促责任人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工程实施中要防止土壤挖掘、堆存造成二次污染,转运污染土壤前要提前报告,工程完工后开展风险管控或修复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开。 |
开展综合评估 |
2020年12月 |
开展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 |
强化责任
落实 |
制定工作方案 |
2020年6月 |
制定本辖区净土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 |
强化工作调度 |
2020年12月 |
12月5日前将本年度任务总体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送市环境局。 |
保障资金投入 |
2020年12月 |
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
加强宣传教育 |
2020年12月 |
将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法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头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
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丹凤县)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状况详查 |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 |
2020年12月 |
配合省土壤详查工作组开展重点企业风险筛查和采样调查。 |
农用地
分类管控 |
耕地类别划分 |
2020年12月 |
完成耕地分类划分,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将符合条件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
2020年12月 |
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完成下达的面积指标。 |
林草园地管理 |
2020年12月 |
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
建设用地
准入管理 |
污染地块管理 |
2020年12月 |
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地块信息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严格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用地的土壤环境监管。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地块的土壤污染环境调查,确定有污染的,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 |
用地准入管理 |
2020年12月 |
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对于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督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
2020年12月 |
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 |
2020年12月 |
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开展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所在地县级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 |
2020年12月 |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所在地县级政府生态环境、工信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
2020年12月 |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 |
矿产资源开发污染监管 |
2020年12月 |
强化尾矿库日常环境监管。做好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管控工作,防范环境污染风险。 |
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
2020年12月 |
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
2020年12月 |
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完成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指标任务。 |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 |
2020年12月 |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持续开展“清废”行动,巩固2019“清废”成果。 |
2020年12月 |
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严防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巩固较大规模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 |
2020年12月 |
开展“垃圾围堰”整治工作。 |
2020年12月 |
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 |
控制化肥农药污染 |
2020年12月 |
推进化肥和农药减量化,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
2020年12月 |
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 |
灌溉水水质管理 |
2019年12月 |
开展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和评价,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
减少生活污染 |
2020年12月 |
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建设任务。 |
开展土壤
污染治理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化工行业等典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 |
强化监督管理 |
2020年12月 |
督促责任人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工程实施中要防止土壤挖掘、堆存造成二次污染,转运污染土壤前要提前报告,工程完工后开展风险管控或修复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开。 |
开展综合评估 |
2020年12月 |
开展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 |
强化责任
落实 |
制定工作方案 |
2020年6月 |
制定本辖区净土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 |
强化工作调度 |
2020年12月 |
12月5日前将本年度任务总体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送市环境局。 |
保障资金投入 |
2020年12月 |
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
加强宣传教育 |
2020年12月 |
将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法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头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
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商南县)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状况详查 |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 |
2020年12月 |
配合省土壤详查工作组开展重点企业风险筛查和采样调查。 |
农用地
分类管控 |
耕地类别划分 |
2020年12月 |
完成耕地分类划分,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将符合条件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
2020年12月 |
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完成下达的面积指标。 |
林草园地管理 |
2020年12月 |
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
建设用地
准入管理 |
污染地块管理 |
2020年12月 |
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地块信息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严格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用地的土壤环境监管。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地块的土壤污染环境调查,确定有污染的,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 |
用地准入管理 |
2020年12月 |
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对于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督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
2020年12月 |
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 |
2020年12月 |
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开展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所在地县级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
2020年12月 |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所在地县级政府生态环境、工信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 |
2020年12月 |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 |
矿产资源开发污染监管 |
2020年12月 |
强化尾矿库日常环境监管。做好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管控工作,防范环境污染风险。 |
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
2020年12月 |
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
2020年12月 |
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完成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指标任务。 |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 |
2020年12月 |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持续开展“清废”行动,巩固2019“清废”成果。 |
2020年12月 |
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严防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巩固较大规模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 |
2020年12月 |
开展“垃圾围堰”整治工作。 |
2020年12月 |
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 |
控制化肥农药污染 |
2020年12月 |
推进化肥和农药减量化,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
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
2020年12月 |
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 |
灌溉水水质管理 |
2019年12月 |
开展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和评价,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
减少生活污染 |
2020年12月 |
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建设任务。 |
开展土壤
污染治理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化工行业等典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 |
强化监督管理 |
2020年12月 |
督促责任人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工程实施中要防止土壤挖掘、堆存造成二次污染,转运污染土壤前要提前报告,工程完工后开展风险管控或修复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开。 |
开展综合评估 |
2020年12月 |
开展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 |
强化责任
落实 |
制定工作方案 |
2020年6月 |
制定本辖区净土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 |
强化工作调度 |
2020年12月 |
12月5日前将本年度任务总体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送市环境局。 |
保障资金投入 |
2020年12月 |
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
加强宣传教育 |
2020年12月 |
将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法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头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
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山阳县)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状况详查 |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 |
2020年12月 |
配合省土壤详查工作组开展重点企业风险筛查和采样调查。 |
农用地
分类管控 |
耕地类别划分 |
2020年12月 |
完成耕地分类划分,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将符合条件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
2020年12月 |
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完成下达的面积指标。 |
林草园地管理 |
2020年12月 |
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
建设用地
准入管理 |
污染地块管理 |
2020年12月 |
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地块信息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严格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用地的土壤环境监管。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地块的土壤污染环境调查,确定有污染的,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 |
用地准入管理 |
2020年12月 |
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对于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督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
2020年12月 |
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 |
2020年12月 |
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开展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所在地县级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
2020年12月 |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所在地县级政府生态环境、工信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 |
2020年12月 |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 |
矿产资源开发污染监管 |
2020年12月 |
强化尾矿库日常环境监管。做好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管控工作,防范环境污染风险。 |
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
2020年12月 |
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
2020年12月 |
完成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任务。 |
2020年12月 |
完成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指标任务。 |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 |
2020年12月 |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持续开展“清废”行动,巩固2019“清废”成果。 |
2020年12月 |
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严防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巩固较大规模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 |
2020年12月 |
开展“垃圾围堰”整治工作。 |
2020年12月 |
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 |
控制化肥农药污染 |
2020年12月 |
推进化肥和农药减量化,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 |
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
2020年12月 |
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灌溉水水质管理 |
2019年12月 |
开展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和评价,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
减少生活污染 |
2020年12月 |
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建设任务。 |
开展土壤
污染治理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化工行业等典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 |
强化监督管理 |
2020年12月 |
督促责任人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工程实施中要防止土壤挖掘、堆存造成二次污染,转运污染土壤前要提前报告,工程完工后开展风险管控或修复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开。 |
开展综合评估 |
2020年12月 |
开展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 |
强化责任
落实 |
制定工作方案 |
2020年6月 |
制定本辖区净土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 |
强化工作调度 |
2020年12月 |
12月5日前将本年度任务总体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送市环境局。 |
保障资金投入 |
2020年12月 |
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
加强宣传教育 |
2020年12月 |
将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法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头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
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镇安县)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状况详查 |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 |
2020年12月 |
配合省土壤详查工作组开展重点企业风险筛查和采样调查。 |
农用地
分类管控 |
耕地类别划分 |
2020年12月 |
完成耕地分类划分,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将符合条件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
2020年12月 |
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完成下达的面积指标。 |
林草园地管理 |
2020年12月 |
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
建设用地
准入管理 |
污染地块管理 |
2020年12月 |
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地块信息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严格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用地的土壤环境监管。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地块的土壤污染环境调查,确定有污染的,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 |
用地准入管理 |
2020年12月 |
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对于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督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
2020年12月 |
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 |
2020年12月 |
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开展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所在地县级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
2020年12月 |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所在地县级政府生态环境、工信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 |
2020年12月 |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 |
矿产资源开发污染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2020年12月 |
强化尾矿库日常环境监管。做好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管控工作,防范环境污染风险。 |
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
2020年12月 |
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
2020年12月 |
完成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任务。 |
2020年12月 |
完成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指标任务。 |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 |
2020年12月 |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持续开展“清废”行动,巩固2019“清废”成果。 |
2020年12月 |
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严防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巩固较大规模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 |
2020年12月 |
开展“垃圾围堰”整治工作。 |
2020年12月 |
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 |
控制化肥农药污染 |
2020年12月 |
推进化肥和农药减量化,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
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
2020年12月 |
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 |
灌溉水水质管理 |
2019年12月 |
开展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和评价,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
减少生活污染 |
2020年12月 |
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建设任务。 |
开展土壤
污染治理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化工行业等典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 |
强化监督管理 |
2020年12月 |
督促责任人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工程实施中要防止土壤挖掘、堆存造成二次污染,转运污染土壤前要提前报告,工程完工后开展风险管控或修复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开。 |
开展综合评估 |
2020年12月 |
开展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 |
强化责任
落实 |
制定工作方案 |
2020年6月 |
制定本辖区净土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 |
强化工作调度 |
2020年12月 |
12月5日前将本年度任务总体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送市环境局。 |
保障资金投入 |
2020年12月 |
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
加强宣传教育 |
2020年12月 |
将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法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头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
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柞水县)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状况详查 |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 |
2020年12月 |
配合省土壤详查工作组开展重点企业风险筛查和采样调查。 |
农用地
分类管控 |
耕地类别划分 |
2020年12月 |
完成耕地分类划分,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将符合条件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
2020年12月 |
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完成下达的面积指标。 |
林草园地管理 |
2020年12月 |
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
建设用地
准入管理 |
污染地块管理 |
2020年12月 |
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地块信息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严格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用地的土壤环境监管。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地块的土壤污染环境调查,确定有污染的,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 |
用地准入管理 |
2020年12月 |
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对于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督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
2020年12月 |
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 |
2020年12月 |
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开展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所在地县级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
2020年12月 |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所在地县级政府生态环境、工信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 |
2020年12月 |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 |
矿产资源开发污染监管 |
2020年12月 |
强化尾矿库日常环境监管。做好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管控工作,防范环境污染风险。 |
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
2020年12月 |
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
2020年12月 |
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完成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指标任务。 |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 |
2020年12月 |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持续开展“清废”行动,巩固2019“清废”成果。 |
2020年12月 |
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严防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巩固较大规模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 |
2020年12月 |
开展“垃圾围堰”整治工作。 |
2020年12月 |
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 |
控制化肥农药污染 |
2020年12月 |
推进化肥和农药减量化,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
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
2020年12月 |
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 |
灌溉水水质管理 |
2019年12月 |
开展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和评价,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
减少生活污染 |
2020年12月 |
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建设任务。 |
开展土壤
污染治理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化工行业等典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 |
强化监督管理 |
2020年12月 |
督促责任人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工程实施中要防止土壤挖掘、堆存造成二次污染,转运污染土壤前要提前报告,工程完工后开展风险管控或修复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开。 |
开展综合评估 |
2020年12月 |
开展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 |
强化责任
落实 |
制定工作方案 |
2020年6月 |
制定本辖区净土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 |
强化工作调度 |
2020年12月 |
12月5日前将本年度任务总体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送市环境局。 |
保障资金投入 |
2020年12月 |
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
加强宣传教育 |
2020年12月 |
将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法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头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
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高新区<商丹园区>)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状况详查 |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 |
2020年12月 |
配合省土壤详查工作组开展重点企业风险筛查和采样调查。 |
农用地
分类管控 |
耕地类别划分 |
2020年12月 |
配合农业等有关部门完成托管村耕地类别划分,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将符合条件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
2020年12月 |
配合农业部门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 |
林草园地管理 |
2020年12月 |
严格控制园区林地、草地、园地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
建设用地
准入管理 |
污染地块管控 |
2020年12月 |
严格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用地的土壤环境监管。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地块的土壤污染环境调查,确定有污染的,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 |
用地准入管理 |
2020年12月 |
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对于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督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
2020年12月 |
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控制园区内重点企业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督促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加强监管。 |
2020年12月 |
园区企业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所在地县级政府生态环境、工信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
2020年12月 |
加大园区涉重金属企业的管理。 |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 |
2020年12月 |
开展“清废”行动,加强园区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园区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 |
控制化肥农药污染 |
2020年12月 |
推进化肥和农药减量化,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 |
开展土壤
污染治理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2020年12月 |
开展化工行业等典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 |
强化监督管理 |
2020年12月 |
督促责任人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工程实施中要防止土壤挖掘、堆存造成二次污染,转运污染土壤前要提前报告,工程完工后开展风险管控或修复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开。 |
强化责任落实 |
制定工作方案 |
2020年6月 |
制定园区净土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 |
强化工作调度 |
2020年12月 |
12月5日前将本年度任务总体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送市环境局。 |
保障资金投入 |
2020年12月 |
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
加强宣传教育 |
2020年12月 |
将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法规纳入园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园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头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
青山保卫战2020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以秦岭为重点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根据《陕西省青山保卫战行动方案》和《青山保卫战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达到0.2万亩。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0%以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更加优化,各类生态破坏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系统有效保护,生态功能持续提升。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评估工作。
1.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工作。结合评估优化结果完善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市资源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方案》,指导、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市资源局牵头)
(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
3.对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的县,开展2020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2019年度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考核。(市环境局牵头)
4.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推进“天地一体”监测,防止和处理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市发改委<市秦岭办>)
(三)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整治。
5.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县区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查处有力、收到实效。(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6.市、县区分别组织至少1次联合检查。(市发改委<市秦岭办>牵头)
7.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效,深化“五乱”问题整治,围绕旅游景区规范化管理、农家乐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乱排乱放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专题督查,坚决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反弹回潮。积极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省委专项巡视等反馈问题整改。(市发改委<市秦岭办>牵头)
8.依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积极开展核心、重点、一般保护区勘界定标试点工作。组织开展秦岭保护课题研究,指导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发展。(市发改委<市秦岭办>牵头)
9.开展秦岭重点保护区内小水电站评估整治工作。按照省上的评估整治标准及处置方案,各县(区)政府依法组织限期整治或退出、拆除、恢复生态。开展水保监督执法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市水利局牵头)
(四)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
10.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和分析评估工作。严把自然保护区等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关,严格涉及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严禁开展与自然保护地保护方向不一致的活动。(市林业局牵头)
11.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内遥感监测及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疑似问题进行实地核查,对核实的违法违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指导、推进问题整改。(市林业局牵头)
12.联合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对强化监督问题台账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市环境局牵头)
(五)加快生态恢复治理。
13.加快损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落实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主体责任。督导企业“边开采、边治理”,对受损矿山的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完成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600亩。认真实施《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严控新建露天矿山,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市资源局牵头)
14.落实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创建的主体责任。贯彻实施《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估指标体系》,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市资源局牵头)
15.建立健全矿业权退出补偿机制。2020年底前制定完成《矿业权退出补偿管理办法》。(市财政局牵头)
依法依规推进涉及保护区内应退出矿业权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部退出,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市资源局牵头)
16.加强乡村旅游和农家乐规范化管理。指导各县编制完成乡村旅游发展规划。贯彻实施《关于加快乡村旅游转型升级的意见》,推动乡村旅游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市文旅局牵头)
17.督导景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指导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对景区内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及污水排放的监管力度,杜绝乱扔乱倒乱排等行为。支持建设一批环保旅游厕所。积极开展争创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绿色旅游饭店等活动。(市文旅局牵头)
18.企业安全管理经验。通过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安全标准化和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水平。严格安全准入管控,坚决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设施,杜绝已淘汰的设备及工艺进入生产、设计等环节。(市应急局牵头)
19.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制定完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全面防范环境风险,消除环境隐患。(市环境局牵头)
20.开展试点示范。以县区为单位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试点。开展责任主体灭失及政策性关闭、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示范点。(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落实)
21.县区政府切实履行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对造成生态破坏的区域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落实)
22.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项目为重点,加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突出综合系统防治,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推动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强化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市水利局牵头)
23.扎实推进河长制。开展河流整治专项行动。确保2020年年底前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流采砂规划全覆盖。推进河流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深化河流综合整治和修复工作。(市水利局牵头)
24.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全年完成营造林60万亩。保护和修复自然湿地,加强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林业发展改革资金湿地项目。以湿地公园建设为抓手,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市林业局牵头)
25.强化森林资源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开展年度森林督查,全面排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使用林地及乱砍乱伐林木等森林资源问题,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市林业局牵头)
26.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加大对重点区域的监测巡护力度,持续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持续开展疫源疫病巡护监测。开展珍稀濒危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工作,在强化就地保护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人工繁育研究。(市林业局牵头)
27.持续推进“昆仑”行动,严厉打击、有效遏制破坏青山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风险防控,深入开展社会风险摸排,贯彻落实《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点区域安全监管方案》,有效防控化解社会风险隐患,维护我市生态环境安全。(市公安局牵头)
三、保障措施
28.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级各任务牵头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青山保卫战2020年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实施方案于2020年6月底前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资源局、市环境局。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级各任务牵头部门分别于7月5日、12月25日前,将本方案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报送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各县政府、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级各任务牵头部门落实)
29.加大资金投入。市、县两级加大对青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和环境监测、执法监管的资金投入。对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的县区,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及时向省财政厅提出调整转移支付资金建议。(市财政局牵头)
30.依法依规对青山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审查。(市司法局牵头)
31.完善秦岭保护规划体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修编工作,绘制本行政区域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分区保护图。(市发改委<市秦岭办>牵头)
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绘制本行政区域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分区保护详图。(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32.市发改、资源、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卫健、应急、林业、体育、市场监管、扶贫等部门,严格项目准入,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全市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严把准入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加强自然资产管理。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工作,制定并实施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出台《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市审计局牵头)
编制2018年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市局牵头)
34.强化督查问责。将青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的重要内容,对监管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追责问责。(市环境局牵头)
35.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区、各部门要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引导全社会积极保护青山生态环境。(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级各任务牵头部门)
附件: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发改委<市秦岭办>)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 |
秦岭监管平台 |
2020年12月 |
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推进“天地一体”监测,防止和处理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 |
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整治 |
联合检查 |
2020年12月 |
市级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检查。 |
突出问题整治 |
2020年12月 |
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效,组织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深化“五乱”问题整治。 |
专题督查 |
2020年12月 |
围绕旅游景区规范化管理、农家乐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乱排乱放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专题督查,坚决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反弹回潮。积极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省委专项巡视等反馈问题整改。 |
秦岭勘界
定标试点 |
2020年12月 |
依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积极开展核心、重点、一般保护区勘界定标试点工作。组织开展秦岭保护课题研究,指导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发展。 |
落实工作责任 |
建立工作机制 |
2020年12月 |
按照省市规定,做好全市青山保卫战组织协调、方案编制、总结上报、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定本单位青山保卫战2020年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资源局、市环境局。7月5日、12月25日前,向市资源局、市环境局报送本单位落实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
健全秦岭保护法规制度 |
完善规划体系 |
2020年12月 |
完善秦岭保护规划体系,完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修编工作。 |
严格项目管理 |
加强监管 |
2020年12月 |
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青山区域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严把准入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公安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加快生态
恢复治理 |
推进“昆仑”行动 |
2020年12月 |
持续推进“昆仑”行动,严厉打击、有效遏制破坏青山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
加强风险防控 |
2020年12月 |
加强风险防控,深入开展社会风险摸排,贯彻落实《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点区域安全监管方案》,有效防控化解社会风险隐患,维护我市生态环境安全。 |
落实工作责任 |
建立工作机制 |
2020年12月 |
制定本单位青山保卫战2020年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市环境局。7月5日、12月25日前,向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资源局、市环境局报送本单位落实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
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司法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健全秦岭保护法规制度 |
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
2020年12月 |
依法依规对青山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审查。 |
保障措施 |
建立工作机制 |
2020年12月 |
制定本单位青山保卫战2020年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市环境局。7月5日、12月25日前,向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资源局、市环境局报送本单位落实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
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财政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加快生态恢复治理 |
建立健全矿业权
退出补偿机制 |
2020年12月 |
制定完成《矿业权退出补偿管理办法》 |
资金保障 |
加大资金投入 |
2020年12月 |
市、县两级加大对青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和环境监测、执法监管的资金投入。对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的县区,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及时向省财政厅提出调整转移支付资金建议。 |
落实工作责任 |
建立工作机制 |
2020年12月 |
制定本单位青山保卫战2020年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市环境局。7月5日、12月25日前,向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资源局、市环境局报送本单位落实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
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资源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推进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及评估 |
生态保护红线
评估工作 |
2020年6月 |
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工作,完善本行政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
勘界定标 |
2020年12月 |
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方案》,指导、推进县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
加快生态
恢复治理
|
矿山地质环境
恢复治理 |
2020年12月 |
加快损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落实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主体责任。督导企业“边开采、边治理”,对受损矿山的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指导完成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600亩。认真实施《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严控新建露天矿山,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
绿色矿山建设 |
2020年12月 |
落实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创建的主体责任。贯彻实施《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估指标体系》,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建设。 |
矿业权退出和
生态恢复治理 |
2020年12月 |
依法依规推进涉及保护区内应退出矿业权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退出任务,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严格项目管理 |
加强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项目准入,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青山区域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严把准入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落实工作责任 |
建立工作机制 |
2020年12月 |
制定本单位青山保卫战2020年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环境局。7月5日、12月25日前,向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环境局报送本单位落实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
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环境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 |
县域生态环境
质量考核 |
2020年12月 |
对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的县区,开展2020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2019年度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考核。 |
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 |
绿盾专项行动 |
2020年12月 |
联合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督导各县区对强化监督问题台账中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销号管理。 |
加快生态
恢复治理 |
尾矿库环境
风险监管 |
2020年12月 |
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制定完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全面防范环境风险,消除环境隐患。 |
严格项目管理 |
加强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项目准入,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青山区域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严把准入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环保督查 |
强化督查问责 |
2020年12月 |
将青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的重要内容,对对监管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追责问责。 |
落实工作责任 |
建立工作机制 |
2020年12月 |
制定本单位青山保卫战2020年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资源局。7月5日、12月25日前,向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资源局报送本单位落实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
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住建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严格项目管理 |
加强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项目准入,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青山区域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严把准入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落实工作责任 |
建立工作机制 |
2020年12月 |
制定本单位青山保卫战2020年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市环境局。7月5日、12月25日前,向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资源局、市环境局报送本单位落实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
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交通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严格项目管理 |
加强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项目准入,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青山区域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严把准入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落实工作责任 |
建立工作机制 |
2020年12月 |
制定本单位青山保卫战2020年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市环境局。7月5日、12月25日前,向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资源局、市环境局报送本单位落实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
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水利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整治 |
小水电站评估整治 |
2020年12月 |
依据评估整治及处置方案,指导检查小水电评估整治工作。 |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
2020年12月 |
开展水保监督执法为重点的监督检查。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加快生态
恢复治理 |
水土流失治理 |
2020年12月 |
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项目为重点,加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推动水土保持突出综合系统防治,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推动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强化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
河流生态修复 |
2020年12月 |
扎实推进河长制。开展河流整治专项行动。确保2020年底前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流采砂规划全覆盖。推进河流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深化河流综合整治和修复工作。 |
严格项目管理 |
加强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项目准入,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青山区域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严把准入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落实工作责任 |
建立工作机制 |
2020年12月 |
制定本单位青山保卫战2020年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市环境局。7月5日、12月25日前,向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资源局、市环境局报送本单位落实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
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农业农村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严格项目管理 |
加强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项目准入,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青山区域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严把准入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落实工作责任 |
建立工作机制 |
2020年12月 |
制定本单位青山保卫战2020年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市环境局。7月5日、12月25日前,向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资源局、市环境局报送本单位落实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
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文旅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加快生态
恢复治理 |
乡村旅游和农家乐规范化管理 |
2020年12月 |
指导各县区编制完成乡村旅游发展规划。贯彻实施《关于加快乡村旅游转型升级的意见》,推动乡村旅游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
督导景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
2020年12月 |
加强指导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对景区内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及污水排放的监管力度,杜绝乱扔乱倒乱排等行为。支持建设一批环保旅游厕所。积极开展争创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绿色旅游饭店等活动。 |
严格项目管理 |
加强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项目准入,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青山区域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严把准入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落实工作责任 |
建立工作机制 |
2020年12月 |
制定本单位青山保卫战2020年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市环境局。7月5日、12月25日前,向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资源局、市环境局报送本单位落实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
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应急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加快生态
恢复治理 |
提升非煤
矿山安全水平 |
2020年12月 |
企业安全管理经验,通过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安全标准化和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水平。 |
严格安全
准入管控 |
2020年12月 |
严格安全准入管控,坚决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设施,杜绝已淘汰的设备及工艺进入生产、设计等环节。 |
落实工作责任 |
建立工作机制 |
2020年12月 |
制定本单位青山保卫战2020年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市环境局。7月5日、12月25日前,向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资源局、市环境局报送本单位落实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
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审计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离任审计制度 |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2020年12月 |
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工作,制定并实施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出台《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 |
落实工作责任 |
建立工作机制 |
2020年12月 |
制定本单位青山保卫战2020年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市环境局。7月5日、12月25日前,向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资源局、市环境局报送本单位落实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
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市场监管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严格项目管理 |
加强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项目准入,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青山区域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严把准入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落实工作责任 |
建立工作机制 |
2020年12月 |
制定本单位青山保卫战2020年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市环境局。7月5日、12月25日前,向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资源局、市环境局报送本单位落实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
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林业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 |
开展调查评估
严格项目审批 |
2020年12月 |
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和分析评估工作。严格把关自然保护区等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严格涉及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严禁开展与自然保护地保护方向不一致的活动。 |
指导推进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 |
2020年12月 |
组织对市县各类自然保护地内遥感监测及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疑似问题进行实地核查,对核实的违法违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指导、推进问题整改。 |
加快生态恢复治理 |
组织实施重大
生态修复工程 |
2020年12月 |
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全年完成营造林60万亩。保护和修复自然湿地,加强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林业发展改革资金湿地项目.以湿地公园建设为抓手,开展湿地保护修复。 |
森林资源
安全管理 |
2020年12月 |
强化森林资源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开展年度森林督查,全面排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使用林地及乱砍乱伐林木等森林资源问题,积极推进问题整改。 |
野生动植物
资源保护 |
2020年12月 |
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加大对重点区域的监测巡护力度,持续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持续开展疫源疫病巡护监测。开展珍稀濒危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工作,在强化就地保护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人工繁育研究。 |
严格项目管理 |
加强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项目准入,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青山区域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严把准入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落实工作责任 |
建立工作机制 |
2020年12月 |
制定本单位青山保卫战2020年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市环境局。7月5日、12月25日前,向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资源局、市环境局报送本单位落实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
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体育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严格项目管理 |
加强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项目准入,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青山区域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严把准入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落实工作责任 |
建立工作机制 |
2020年12月 |
制定本单位青山保卫战2020年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市环境局。7月5日、12月25日前,向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资源局、市环境局报送本单位落实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
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
资产负债表 |
2020年12月 |
编制2018年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
落实工作责任 |
建立工作机制 |
2020年12月 |
制定本单位青山保卫战2020年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市环境局。7月5日、12月25日前,向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资源局、市环境局报送本单位落实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
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市扶贫局)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严格项目管理 |
加强监管 |
2020年12月 |
严格项目准入,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青山区域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严把准入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落实工作责任 |
建立工作机制 |
2020年12月 |
制定本单位青山保卫战2020年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市环境局。7月5日、12月25日前,向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资源局、市环境局报送本单位落实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
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
(各县区和高新区<商丹园区>)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评估工作 |
生态保护红线
评估优化 |
2020年6月 |
结合评估优化结果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
生态保护红线
勘界定标 |
2020年12月 |
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实施方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 |
县域生态环境
质量考核 |
2020年12月 |
对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的县,开展2020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2019年度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考核。 |
秦岭生态环境
网格化监管 |
2020年12月 |
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推进“天地一体”监测,防止和处理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 |
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整治 |
县区属地管理
主体责任 |
2020年12月 |
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夯实本县区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查处有力、收到实效。 |
联合督查检查 |
2020年12月 |
县区至少1次组织联合检查 |
秦岭“五乱”
生态环境整治 |
2020年12月 |
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效,深化“五乱”问题整治,围绕旅游景区规范化管理、农家乐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乱排乱放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专题督查,坚决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反弹回潮。积极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省委专项巡视等反馈问题整改。 |
秦岭勘界定标 |
2020年12月 |
依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积极开展核心、重点、一般保护区勘界定标试点工作。组织开展秦岭保护课题研究,指导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发展。 |
小水电站
生态恢复 |
2020年12月 |
开展秦岭重点保护区内小水电站评估整治工作。按照省上的评估整治标准及处置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限期整治或退出、拆除、恢复生态。开展水保监督执法为重点的监督检查。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强化自然保护地
监督管理 |
自然保护地
行政许可 |
2020年12月 |
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和分析评估工作。严格把关自然保护区等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严格涉及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严禁开展与自然保护地保护方向不一致的活动。 |
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问题核查 |
2020年12月 |
组织对本县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内遥感监测及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疑似问题进行实地核查,对核实的违法违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指导、推进问题整改。 |
“绿盾”行动 |
2020年12月 |
联合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强化监督问题台账中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销号管理。 |
加快生态恢复治理 |
主体责任落实的受损矿山地质
环境恢复治理 |
2020年12月 |
加快损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落实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主体责任。督导企业“边开采、边治理”,对受损矿山的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完成本县区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任务。认真实施《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严控新建露天矿山,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
绿色矿山建设 |
2020年12月 |
落实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创建的主体责任。贯彻实施《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估指标体系》,推进本县区绿色矿山建设。 |
矿业权退出
生态恢复治理 |
2020年12月 |
依法依规推进涉及保护区内应退出矿业权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退出任务,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乡村旅游
规范管理 |
2020年12月 |
加强乡村旅游和农家乐规范化管理。各县区编制完成乡村旅游发展规划。贯彻实施《关于加快乡村旅游转型升级的意见》,推动乡村旅游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加快生态恢复治理 |
旅游生态环境
保护与监管 |
2020年12月 |
督导景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指导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对景区内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及污水排放的监管力度,杜绝乱扔乱倒乱排等行为。支持建设一批环保旅游厕所。积极开展争创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绿色旅游饭店等活动。 |
安全生产
环境风险防范 |
2020年12月 |
企业安全管理经验。通过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安全标准化和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水平。严格安全准入管控,坚决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设施,杜绝已淘汰的设备及工艺进入生产、设计等环节。 |
尾矿库
环境风险防范 |
2020年12月 |
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制定完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全面防范环境风险,消除环境隐患。 |
生态恢复
试点示范 |
2020年12月 |
各县区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试点。开展责任主体灭失及政策性关闭、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示范点。 |
主体责任灭失的矿山地质环境
治理恢复 |
2020年12月 |
县(区)政府切实履行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对造成生态破坏的区域开展生态恢复治理。 |
水土保持治理
与生态环境改善 |
2020年12月 |
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项目为重点,加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突出综合系统防治,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推动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强化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
河流生态
整治与修复 |
2020年12月 |
扎实推进河长制。开展河流整治专项行动。确保2020年底前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流采砂规划全覆盖。推进河流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深化河流综合整治和修复工作。 |
林业生态
保护与修复 |
2020年12月 |
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完成年度营造林任务。保护和修复自然湿地,加强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林业发展改革资金湿地项目。以湿地公园建设为抓手,开展湿地保护修复。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措施 |
加快生态恢复治理 |
森林资源
安全管理 |
2020年12月 |
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开展年度森林督查,全面排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使用林地及乱砍乱伐林木等森林资源问题,积极推进问题整改。 |
野生动植物
资源保护 |
2020年12月 |
加大对重点区域的监测巡护力度,持续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持续开展疫源疫病巡护监测。开展珍稀濒危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工作,在强化就地保护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人工繁育研究。 |
“昆仑”行动
与生态安全 |
2020年12月 |
持续推进“昆仑”行动,严厉打击、有效遏制破坏青山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风险防控,深入开展社会风险摸排,贯彻落实《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点区域安全监管方案》,有效防控化解社会风险隐患,维护我市生态环境安全。 |
保障措施 |
工作责任 |
2020年12月 |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及时制订青山保卫战2020年具体实施方案,按时上报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
加大投入 |
2020年12月 |
县级加大对青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和环境监测、执法监管的资金投入。 |
法制建设 |
2020年12月 |
依法依规对青山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审查。 |
完善规划 |
2020年12月 |
结合实际制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绘制本行政区域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分区保护详图。 |
项目准入 |
2020年12月 |
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青山区域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严把准入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自然资产审计 |
2020年12月 |
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工作,制定并实施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编制2018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
督查问责 |
2020年12月 |
将青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的重要内容,对监管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追责问责。 |
宣传教育 |
2020年12月 |
各县区要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引导全社会积极保护青山生态环境。 |